概述一审查明的事实和裁判情况。从本部分起,在第一次使用当事人全称后注明简称,并注意保持简称同一。
四、二审审理情况
概述二审上诉人上诉请求和理由、二审查明的事实和裁判情况。二审查明事实与一审相同的,不必重复。
五、申请再审事由和被申请人意见
概括申请再审人主张的再审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做到简洁、准确、全面。
概括被申请人的书面意见,供合议庭评议时参考。
原审其他当事人提交书面意见的,亦应概括写明。
六、审查查明的事实
如在审查过程中查明了与申请再审事由相关的新的事实,以及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变化等情况,在这一部分写明。
七、承办人审查意见
针对申请再审事由逐一分析评判,提出明确处理意见,注意避免漏审事由。
八、需要说明的问题
如有矛盾激化、社会影响大等其它特殊情况,可在这一部分予以说明。
九、合议庭意见
需要提交审判长联席会讨论的案件,写明合议庭意见。
样式二:民事裁定书(本院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申字第××号
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一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申请再审人×××因与被申请人×××……(案由)纠纷一案,不服×××高级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经审查认为,×××的再审申请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项(或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一百八十一条、第
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如果是针对调解书申请再审,则援引
民事诉讼法第
一百八十二条和第
一百八十五条),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