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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09年第三季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3.绿茶。共抽查了100种产品,重点检查了农药残留、污染物限量等重要项目。被抽查产品的六六六、氯菊酯、甲胺磷等16项农药残留指标和铅限量全部符合标准规定。抽查中发现有2种产品稀土总量超标。
  4.瓶(桶)装饮用水。共抽查了340种,抽查结果表明,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相对较好,产品质量水平相对稳定,而部分小型生产企业的产品存在一些质量问题,主要是微生物指标不合格、饮用纯净水电导率不合格和亚硝酸盐超标,其中微生物项目的符合率比2008年有所降低。
  (二)日用消费品。本季度共抽查了12类1657家企业生产的2070种日用消费品。其中,
  1.化妆品。共抽查了238家企业的473种产品,覆盖了洗发液、沐浴剂、润肤膏霜、润肤乳液、染发剂、化妆水、牙膏、面膜等常见的化妆品种类。重点检查了化妆品的安全卫生性指标,包括化妆品中的铅、砷、汞等重金属物质和防腐剂限量,祛斑类化妆品中禁用的氢琨和苯酚等物质,祛痘产品禁用的甲硝唑、氯霉素等抗生素成分,牙膏中的二甘醇限量等,检验结果均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的规定。
  2.学生用品。依据2008年4月1日起实施的GB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共抽查了125种产品,对其安全性能进行了重点检查。抽查结果表明,书包笔袋、橡皮擦、水彩笔、水彩画颜料产品质量较好,而液体胶、固体胶、油画棒和蜡笔存在的质量问题较多,主要是液体胶和固体胶中的游离甲醛超标、油画棒和蜡笔中可迁移元素铅、钡、铬等超标。
  3.卫生巾(含卫生护垫)。重点抽查了福建、广东、天津等集中产区的企业。对比近年来3次跟踪抽查结果显示,广东省、福建省的产品质量整体较好,产品抽样合格率逐年提高,本次抽查广东省的18家企业生产的25种产品全部合格;福建省的47家企业生产的86种产品中,有1种产品的pH值超出标准规定。天津市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同比2006年下降了5个百分点,抽查的28家企业的31种产品中,有5种产品质量不合格,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指标超标、渗入量不合格和pH值不合格。其中,天津市安琪尔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娜洁思牌卫生巾因使用了国家强制性标准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明确禁止的废弃卫生巾作为原材料,使得产品的卫生指标不合格。
  4.木制家具(木制柜)。共抽查了17个省、直辖市的375家企业的400种产品,抽查产品数比2008年增加了33.3%。经检验,木制家具的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限色漆)项目符合率有所提高,达到了95.5%,但是个别企业产品仍存在甲醛释放量、可溶性铅超标现象;力学性能不合格问题较突出,主要是抽屉滑道强度和活动部位垂直加载稳定性达不到标准要求。本次对几个木家具集中产地的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其中,抽查上海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种产品全部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同比2008年提高了 23.6个百分点;抽查广东省139家企业生产的151种产品,114种产品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与2008年持平,比本次全部木制家具抽样合格率高4.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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