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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0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立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将发生过安全事故、违反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列入其中,对其实施重点监管。
  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及督查:组织开展工业粉状炸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所有应拆除的生产线进行专项安全督查。
  四、完善应急体系,强化应急演练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修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应急预案》。各地民爆安全监管部门、各民爆企业要根据行业应急预案,进一步修改、完善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在预案中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急联系方式、应急救援响应程序等内容,以形成完备的民爆应急预案体系。
  各民爆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实际应急能力。本年度内,每个企业至少要组织一次以上应急演练,并将演练总结报告省级民爆行政主管部门,由其统一汇总后上报我司。
  五、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
  2010年,我们将出台新的《民用爆炸物品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建立对中介机构监管的联动机制,根据安全检查、质量抽检的结果,对中介机构出具的安评报告、质检报告等进行比对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网公示。
  六、做好重大活动及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我国将举办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各类重大活动较多。各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确保重大活动期间民爆行业的生产安全和产品流向的安全、可控。要坚持重大活动及节日期间的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督促企业均衡生产,严禁盲目开工、突击生产,加强涉爆危险场所的安全守卫,严防民爆物品流失被盗。
  各民爆企业要认真做好节日前停工清理、危险品入库及节日后复工准备等各项工作。
  七、搞好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结合民爆行业自身特点,组织企业开展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多层次、多方面的活动,使“安全生产月”充分体现行业特色。
  八、做好民爆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许可的年检工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各地、各企业做好民爆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许可的年检工作。督导各企业如实上报产能、产量和重要生产经营信息等资料,如实反映生产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对于虚报、瞒报的企业,一经查实,依法予以处理。对于虚报、瞒报的管理部门,一经发现,我们将正式致函相关省省政府,建议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九、组织好生产许可、安全生产的换证申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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