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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权公开透明运行。推进行政审批权公开透明运行是政务公开的关键。各级农业部门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狠抓清权确权,按照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下大力气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调整工作。要不断深化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制度改革,不断理顺职能分工,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能,把政务服务大厅建成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发布、投诉受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要坚持以“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为服务宗旨,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积极推动网络平台建设,努力扩大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和网上审批成果,认真做好农药田间试验网上审批试点工作,不断提高便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切实加强对农业投资项目和资金使用的公开和监管。投资项目和资金使用的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难点和重点。各级农业部门要坚持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公示制度,采取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有效形式,及时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要将投资项目落实是否及时有效、项目决策是否科学合理、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安全合格等作为公开的重点,确保财政资金科学合理、规范有效、公开透明管理和使用。
  (五)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化解矛盾和处理重大突发事件中的作用。政务公开对正确化解各类矛盾和重大突发事件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涉农方针政策,加大对发展现代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各项涉农补贴等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指导,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意见反映渠道,公开行政过程、处理结果,采取公开听证、民主评议、民众参与等形式推动解决问题,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地承包纠纷、农民负担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实真相,全面客观地介绍事件进展情况、政府应对措施等,防止因信息发布不及时、舆论引导不得力,使矛盾扩大化、复杂化,甚至激化为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四、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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