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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中国柑橘输往秘鲁植物检疫要求》的通知

  3.4 水果运抵时,SENASA将使用4.1中所述方法对果温探针进行校正检查。
  4. 温度探针的安插
  4.1 包装好的果实应在检疫官员的监管下装入运输集装箱,并确保水果包装箱及堆垛间空气流动畅通;
  4.2 每个集装箱至少应安插3个果温温度探针,2个箱体空间温度探针,探针位置为:
  (a)1号探针(位于果肉内):安插在集装箱内货物首排顶层中央位置;
  (b)2号探针(位于果肉内):安插在距集装箱门1.5米(40英尺集装箱)或1米(20英尺集装箱)的中央,并在货物高度一半的位置;
  (c)3号探针(位于果肉内):安插在距集装箱门1.5米(40英尺集装箱)或1米(20英尺集装箱)的左侧,并在货物高度一半的位置;
  (d)2个空间温度探针分别安插在集装箱的入风口和回风口处;
  4.3 冷处理全部过程应须在授权检疫官员监督与指导下进行;
  4.4 装箱前的水果需在冷藏室中存放(预冷)至果肉温度达2℃或以下。
  4.5集装箱在装进水果至少30分钟前开始制冷。
  4.6集装箱内只能装入同一种水果,水果堆垛高度应相同,以确保空气的流通。
  5. 集装箱封识
 
 5.1 由经授权的官员,用编码封条对装上货物的集装箱柜门进行封识。
  5.2 运输过程中实行冷处理的,封条只能在秘鲁入境口岸由SENASA官员开启。
  6. 温度记录及确认
  6.1运输途中的冷处理是指装运柑橘的集装箱离开输出国到秘鲁第一靠港运输期间进行冷处理。
  6.2 可以任何时间启动记录,然而只有所有的果温探针都达到指定的温度时,处理时间才能正式开始计算;
  6.3 船运公司应下载冷处理温度记录,并将其提交入境港口的SENASA。
  6.4 一些海上航行可能使得冷处理在船到达秘鲁之前就已完成,可允许在途中下载处理记录并传送到SENASA以便审核。但是根据要求,在SENASA完成温度探针再校正前,不能认为该处理有效。因此,是否在到达秘鲁之前中止冷处理(如逐渐提升运输温度)是一个商业决定。
  6.5 SENASA将核实处理记录是否符合有关处理要求。
  7. 文档
 
 7.1 冷处理的温度、处理时间和集装箱号码及封识号必须在植物检疫证书中注明。
  7.2 柑橘入境时,需向SENASA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冷处理报告、果温探针校正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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