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和畜牧兽医部门要统一思想,广泛动员,迅速行动。一把手要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职责不清、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及时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各地要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奖惩、有反馈、有评价,不折不扣执行
《条例》的各项要求。
二是努力营造贯彻
《条例》的良好氛围。学习好
《条例》和是贯彻落实的前提和基础。各地要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工作。要积极宣传
《条例》,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各种媒体,采取奶农和奶站相关人员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积极进行宣传,增强广大养殖户和奶站的法律意识,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要结合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发放工作,举办各类培训班和讲座,加强对农业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人员、奶站经营管理人员和奶农的培训工作,提高依法管理和遵纪守法的整体水平。
三是加大
《条例》执法督查的力度。我部将以
《条例》贯彻实施为重点,组织开展生鲜乳收购站管理执法检查工作,检查在生鲜乳收购站建设和布局规划、生鲜乳收购站审批、生鲜乳收购站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级地方农业和畜牧兽医部门要将贯彻实施
《条例》作为工作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
《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对贯彻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力争将
《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确保生鲜乳质量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近期,我部督导组将结合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进展,对
《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