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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在税收政策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减按20%和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统一下调到3%。出台了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深入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从2008年9月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今年1月起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合计每年减免金额约360亿元。各地区也对本地区出台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减轻了企业负担。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七次提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商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高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为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鼓励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采取了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鼓励和引导职工与企业依法平等协商等措施,帮助企业稳定劳动关系、稳定就业。上述政策,受益主体大多是中小企业。

  (三) 采取积极措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一是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从利率风险定价、独立核算等六项机制入手,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放宽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呆帐核销条件,落实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政策。推动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地区性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累计补充完善了190万户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去年下半年以来,多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和贷款基准利率,明确提出2009年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的目标。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小企业银行贷款比年初增长26.98%,占企业贷款增加额的22.4%,高于全部企业贷款增长1.87个百分点。

  二是支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通过营业税减免、各项准备金税前提取、资本金注入、担保费用补贴等扶持政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取得了迅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预计到2009年底,全国设立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4800多家,共筹集担保资金2500多亿元;累计为115万户(次)企业提供担保总额2.6万亿元。

  三是不断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2004年5月推出中小企业板以来,为306家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1203亿元。今年10月,创业板挂牌,首批挂牌上市的28家企业共募集资金155亿元。同时,推进中小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和集合债券等,启动了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试点以及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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