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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商标工作达到国际水平的规划(2008年至2012年)》的通知


  --创新商标工作机制,实现商标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为指导,从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的各个环节入手,更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职能,规范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商标工作长效机制。

  --提升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能力,全面提高公众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商标确权机制,建立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商标审查和评审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商标注册审查周期控制在10个月以内、商标异议裁定和评审审理周期控制在20个月以内,不断提高商标审查和评审质量;创新商标注册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为实施商标战略提供制度化保障;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充分发挥我国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双轨制”的独特优势。

  --提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水平,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引导企业主动培育和认定驰名、著名商标,利用驰名、著名商标吸纳、聚集、组织社会资源,重组并优化产品结构、产业结构,拉动国内外消费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形成一批商标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全面推进商标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在努力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硬件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商标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透明度,用高科技的手段实现高效能的商标注册和管理,全面拓展商标电子政务的广度和深度,确保商标注册电子申请比例达到全部商标注册申请的85%,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和商标注册申请的电子互动。

  --培育一支专业、稳定、多层次的商标干部队伍。根据“四高目标”的要求,以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为基础,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管理为保证,建设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商标干部队伍。

  四、实施措施
  (一)加快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商标法律制度
  抓紧《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工作。认真研究解决社会经济发展给商标法律制度所带来的突出问题,完善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商标工作机制和体制,进一步促进我国商标事业的繁荣发展,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商标法制环境,使《商标法》在简化和完善程序、方便商标申请人、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加强商标代理机构监管、解决驰名商标有关问题等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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