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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演员到河北省秦皇岛市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演员到河北省秦皇岛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437号)


河北省文化厅:
  你厅冀文市函[2009]1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河北省秦皇岛市东秦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演员一行32人,于2009年8月22日至23日到河北省秦皇岛市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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