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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的通知

  三、调查项目
  (一)肺结核患病率调查。
  对所有调查对象进行X线胸片检查。对所有有痰的胸部X线检查异常者和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进行3次痰涂片和2次痰培养检查,分别获得活动性、菌阳和涂阳肺结核患病率。

  (二)结核分枝杆菌的菌种鉴定和药物敏感性分析。

  对本次流调获得的所有菌株进行菌种鉴定和一、二线抗结核药品的药物敏感性分析。

  (三)肺结核患者社会经济情况调查。

  对本次流调中发现的所有肺结核患者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患者发病、就诊及治疗过程中相关的社会经济情况。

  四、工作进度

  根据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计划,本次流调共分为准备、实施和验收、总结3个阶段,各阶段主要进度安排和工作内容如下:

  (一)准备阶段(2009年6月-2010年4月)。

  1. 2009年6月-9月,制定全国流调计划和实施方案。

  2. 2009年10月-12月,根据抽样设计抽取全国调查点。

  3. 2009年11月-2010年2月,选择1个调查点开展预调查工作。根据预调查结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流调实施细则。

  4. 2010年3月,召开全国流调标准化研讨会,统一流调方法和标准,根据实施方案及细则培训省级相关人员。

  5. 2010年3-4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流调专业队,并对流调专业人员分门别类地进行培训,统一调查和检查方法。

  (二)实施阶段( 2010年5月-8月)。

  1. 2010年5月-8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施方案开展各项现场调查工作。

  2. 现场调查期间国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调查现场进行督导。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0年9月-2011年9月)。

  1. 2010年9月-10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入并复核流调点资料。

  2. 2010年11月-12月,全国流调技术指导组和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国流调验收工作。

  3. 2011年1月-3月,全国流调办公室复核并汇总各项基本数据。

  4. 2011年4月-9月,编写流调资料汇编。

  五、经费

  2010年全国流调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统筹安排,中央级所需经费列入中央财政本级预算,省级所需经费列入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结核病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本地区结核病流调的经费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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