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处理措施补充说明(字段:CLCSSM):对于在处理措施(字段:CLCS)中填写“05”、“06”或“07”的,应用文字说明采取或解除相关措施的具体情况、尚未采取措施的原因。
(13)备注(字段:BZ):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情况。
(14)发送日期(字段:FSRQ),为证券公司向结算公司发送复查处理结果数据文件的日期。
(15)证券公司向结算公司报送身份信息复查处理结果后,在后续复查工作中,因已确认投资者身份信息真实解除了限制措施、证券已清空并注销了证券账户等原因需对原已报送的复查处理结果进行补充更新的,证券公司应同样采用本数据接口,将复查处理结果的补充更新情况与新的一批身份信息核查异常的投资者身份信息复查处理结果合并报送本公司。近期无新的一批身份信息核查异常的投资者身份信息复查处理结果可合并报送的,证券公司应在办理了证券账户解除限制措施、清空证券并销户等手续后的下周第一个交易日将复查处理结果的更新补充情况单独报送本公司。相应的补充更新数据应在复查通知序号(字段:FCTZXH)中填写原报送给结算公司的复查处理结果中的复查通知序号。
二、通讯约定
1、传输文件命名规则
数据文件命名方式为:证券公司代码_文件前缀_数据日期8位.DBF:
(1)文件名以证券公司6位结算参与人代码开头;
(2)文件名中字母均采用大写;
(3)文件名中8位数据日期(yyyymmdd)与数据表中的“发送日期”保持一致;
(4)证券公司须对数据文件进行压缩,为了确保压缩文件能够正确解压,规定使用winzip作为压缩工具。压缩文件命名规则同源文件,后缀改为ZIP,且压缩文件与源文件一一对应。例如,文件100001_SFZFCJG_20060214.DBF压缩后更名为100001_SFZFCJG_20060214.ZIP,该ZIP文件中只有一个与其相对应的DBF文件。
综上,传输文件命名规则如下表:
传输表名称
| 压缩后传输文件名
| 压缩文件中包含的文件
|
投资者身份信息核查异常明细表
| ZQGSDM_ SFZHCQK _yyyymmdd.ZIP
| ZQGSDM_ SFZHCQK _yyyymmdd.D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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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身份信息复查处理结果表
| ZQGSDM_ SFZFCJG _yyyymmdd.ZIP
| ZQGSDM_ SFZFCJG _yyyymmdd.DBF
|
2、通讯时点
每周第一个交易日(T日)18:00前结算公司下发文件“投资者身份信息核查异常明细表”,证券公司于T+5日18:00前反馈文件“投资者身份信息复查处理结果表”。
3、通讯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