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鹏华基金管理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746号)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变更和章程修改的申请报告》(鹏发[2009]0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意大利欧利盛金融集团股份公司(Eurizon Financial Group S.p.A.)将其持有的你公司49%股权转让给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转让完成后,你公司股权结构为:
人民币 元
序号
| 股 东 名 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1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5,000,000
| 50%
|
2
|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 73,500,000
| 49%
|
3
|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500,000
| 1%
|
| 合计
| 150,000,0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