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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银行廖海燕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银行廖海燕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815号)
上海银行:
你行报送的《关于拟聘任廖海燕同志为上海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的请示》(上海银行同业[2009]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你行廖海燕(身份证号码:310110197408296822)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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