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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林俊杰等外国歌手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林俊杰等外国歌手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621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9]24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国际文化艺术公司邀请新加坡林俊杰、美国张建一、加拿大卢靖、意大利孙秀苇、韩国RAIN、演唱组合SUPER JUNIOR(其中1人为加拿大籍、1人为美国籍)、塞拉利昂玛丽亚、法国麦肯森等一行18人,于2009年5月1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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