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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


  党委书记后备干部人选,还要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大局意识和宏观驾驭能力;熟悉教育规律和教学科研工作,能统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一般要有高校基层党务工作经历,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校长后备干部人选,还要有高校院系工作经历,熟悉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要有宽广的国际视野和先进的办学理念;要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教师中认可度高;要有奉献精神,愿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管理上。

  党委书记、校长后备干部一般不超过53周岁(年龄计算到2009年6月30日,即1955年7月1日之后出生,下同),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54周岁(即1954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 副职后备干部人选条件。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熟悉教育规律和教学科研工作,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一般应具有高校院(系)、部(处)主要领导岗位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较为突出;能够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工作,善于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具有奉献精神,能把主要精力用于学校管理工作;为人正派,学风端正,廉洁自律,有较高威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即195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四、数量和结构

  1. 党委书记、校长后备人选要立足高校统筹考虑,人选数量不具体到每所学校,其数量按学校领导班子职数1:1的比例确定。

  2. 副职后备干部的数量按学校领导班子副职职数1:1的比例确定。要综合考虑年龄、任职时间、学科背景、专业知识等结构和任职经历、能力水平、性格气质等因素,努力形成老中青梯次配备、经历专业和个性协调互补、专兼结合的合理结构;比较成熟、近期可进领导班子的人选,一般不少于后备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专职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一般不少于后备干部总数的二分之一。

  3. 后备干部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

  五、选拔程序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后备干部的选拔由中组部、教育部党组负责。选拔后备干部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一般应经过以下程序:

  1. 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参加推荐人员范围参照学校领导班子换届调整民主推荐范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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