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后备干部人选,还要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大局意识和宏观驾驭能力;熟悉教育规律和教学科研工作,能统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一般要有高校基层党务工作经历,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校长后备干部人选,还要有高校院系工作经历,熟悉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要有宽广的国际视野和先进的办学理念;要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教师中认可度高;要有奉献精神,愿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管理上。
党委书记、校长后备干部一般不超过53周岁(年龄计算到2009年6月30日,即1955年7月1日之后出生,下同),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54周岁(即1954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 副职后备干部人选条件。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熟悉教育规律和教学科研工作,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一般应具有高校院(系)、部(处)主要领导岗位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较为突出;能够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工作,善于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具有奉献精神,能把主要精力用于学校管理工作;为人正派,学风端正,廉洁自律,有较高威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即195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四、数量和结构
1. 党委书记、校长后备人选要立足高校统筹考虑,人选数量不具体到每所学校,其数量按学校领导班子职数1:1的比例确定。
2. 副职后备干部的数量按学校领导班子副职职数1:1的比例确定。要综合考虑年龄、任职时间、学科背景、专业知识等结构和任职经历、能力水平、性格气质等因素,努力形成老中青梯次配备、经历专业和个性协调互补、专兼结合的合理结构;比较成熟、近期可进领导班子的人选,一般不少于后备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专职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一般不少于后备干部总数的二分之一。
3. 后备干部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
五、选拔程序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后备干部的选拔由中组部、教育部党组负责。选拔后备干部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一般应经过以下程序:
1. 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参加推荐人员范围参照学校领导班子换届调整民主推荐范围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