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农办科【2009】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林、农牧)厅(局、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南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吉林大学:

  为了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增强科技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09]95号)精神,现就做好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2009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粮食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为内容,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增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为农服务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强化科技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主导产业。按照示范县主导产业发展的技术和人才需求,结合当地基层农技人员数量、专业水平和专业结构等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开展培训工作,促进当地主导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尊重农技人员意愿。以科学发展观为主导,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听取基层农技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面向学员需求,适应学员特点,设置培训课程,安排培训时间,选择培训方式,充分调动基层农技人员参训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突出培训实效。坚持培训、指导、服务三位一体,因人施教开展培训。既突出急用、实用、管用,也着眼于全面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素质,兼顾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和地域产业特色,坚持理论教学与现场演示、实践操作相结合,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三、任务与目标

  在全国770个示范县每个县遴选100名左右基层农技人员,分层次开展集中培训。通过培训从整体上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促进农业行政部门与农业推广、科研、教学单位以及企业等加强衔接配合,形成上下左右联动的大联合、大协作新格局,逐步建立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制度,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四、 培训内容

  培训以发展粮食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等为主要内容,重点开展具有区域特点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以及农技推广理论与方法,现代农业理论、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经营管理知识以及农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

  五、培训方式

  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分为重点培训和普通培训两类:

  (一)重点培训:一般不少于15天,每县3-5人。主要开展现代农业理论、宏观管理、经济发展、农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现代农业推广理论与方法、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管理统计等方面的培训和实践。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