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预警信息综合利用,要与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紧密联系起来,要利用预警信息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借助大宣教这个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预警宣教活动,加大宣教工作力度。要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联系起来,对预警信息中反映出因制度缺失或不完善而易引发腐败行为的问题,要抓紧建章立制,进一步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保证作用。要与强化监督职能紧密联系起来,对预警信息中暴露出来的管理制度不落实,管理人员缺位、越位、不到位的问题,要研究改进监督的方式,创新监督的手段,确保监督工作成效。
要建立廉政预警信息的绩效考核制度,将廉政预警信息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组成部分,纳入对领导干部责任制考核内容,与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评优和业绩评价等工作挂钩。
五、加强组织领导
构建廉政预警信息机制,体现了反腐倡廉工作“关口前移”,做好廉政预警信息工作,对落实
“实施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加强财政系统干部的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思想,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领导重视。
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从保证“两个安全”的高度认真抓好廉政预警信息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党委(总支、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领导班子成员中要明确专人负责,要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切实将廉政预警信息工作落到实处。
(二)创新制度。
开展廉政预警信息工作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化,其内容、方法、形式有待于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和创新。廉政预警信息制度要突出预防腐败的特征,彰显注重预防、重在治本的方针,更好地发挥制度在预警信息工作中的保障作用。
(三)建立责任制。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廉政预警信息责任制。坚持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理清权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四)抓好监督落实。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廉政预警信息机制各项工作的落实,制定督查办法,明确督查任务和程序,做到日常督查、适时抽查和年度考查有机结合起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调整工作重点,不断提高廉政预警信息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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