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务员获得国家统一制发的资格证书即可认定其具备职业资格。审核部门可要求申请企业提供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复印件),根据证书编号进行抽查。
五、申请材料
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向邮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验资报告、场地使用证明以及《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
六、
七、
八、
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以加盟或者代办形式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应当提交书面形式的加盟合同或代办协议;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开办代收货款业务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应当提交自营代收货款承诺书,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及资金结算系统的相关资料,以及代收货款服务合作协议;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审核时限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在四十五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协助国家邮政局审核相关申请材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应当自接到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核查,并向国家邮政局提交核查意见。
七、监督检查
国家邮政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应当依法加强对审核工作的组织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行为。
附件: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与审批流程
1-1: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流程图(略)
1-2: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流程图(略)
二:申请企业提交的材料
三:符合《
邮政法》第
85条规定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四:审核文书样式
附件二:
申请企业提交的材料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书
企业名称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它
|
企业性质
| □国有控股
□民营控股
| 是否含外商投资:□是 □否
|
□外商控股
|
工商注册号
(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
| 注册资本
|
|
注册机关
|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________省/市/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日期
| |
工商营业执照有效期
(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
|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手机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手机
|
|
联系人电子邮箱
|
| 固定电话
|
|
传真
|
| 邮政编码
|
|
注册地址
|
|
通信地址
|
|
申请类别
| □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
□ 国际快递业务
|
申请经营地域
| (附分支机构名录)
|
经营品牌名称
| |
本企业在申请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谨对此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注册机关一栏,如在省/市/区(县)登记注册的,需填写到地市、区(县)名称。(如: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省平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