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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山东海阳核电一期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批复

卫生部关于山东海阳核电一期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批复
(卫监督函〔2009〕401号)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山东海阳核电一期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卫生专篇)〉审查的请示》(中电投核电〔2009〕212号)收悉。经审查,我部同意山东海阳核电一期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该项目在施工阶段应按照设计要求,认真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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