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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2010年财政项目指南的通知(一)


  附件1-14:
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紧紧围绕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主产区机械化水平的目标,在水稻、玉米、油菜、花生、马铃薯主产区,从解决作物生产机械化的技术瓶颈和关键制约因素入手,建立机械化生产示范基地,引进、示范先进适用的机械化生产新技术、新机具,进行机械化生产技术的组装配套,建立健全全程机械化生产工艺,加强农机化技术与农艺技术的集成配套,形成以机械化为支撑、区域适用性广的标准化生产体系。在此基础上,开展技术的宣传、培训,组织跨区作业、订单作业等社会化服务,开展机械化生产作业,推进优势区域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实现农业生产高产、高效、低耗、增收。
  二、项目内容
  (一)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示范
  1.建立育插秧机械化示范点。每县建立5个以上示范点,对购置育秧示范设施和作业进行补贴,开展培训示范和宣传推广等。示范点主要以村组为重点,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科技示范户为主建设。每个示范点育秧规模满足向200~400亩示范大田供秧,每县新增机插秧面积1000~2000亩。示范大田一般应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50亩。
  2.开展技术培训。每县每年完成200人以上的培训任务。培训对象以水稻种植大户、农机大户和科技示范户为主。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水稻标准化育秧技术、机插秧操作技术、田间管理要点和插秧机的使用维护知识等。
  3.开展技术指导和宣传。编印技术、宣传资料。组织技术人员进村入户,辅导农民和大户应用育插秧机械化技术。通过现场会等形式广泛示范、宣传。
  4.促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的集成配套。促进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与耕整、植保、收获等机械化技术集成配套,形成应用规范和生产作业标准,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扩大机械化生产规模和技术推广应用范围。
  (二)玉米、油菜、花生、马铃薯生产机械化示范
  1.建立玉米、油菜、花生、马铃薯生产机械化示范点。每个示范县设3个示范点,示范点主要以村组为重点,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科技示范户为主建设。重点示范机械玉米、花生收获技术,油菜种植、收获和秸秆处理机械化技术,马铃薯种植和收获机械化技术,完成机具选型,开展技术示范。每个玉米示范点完成作业示范面积1000亩,每个油菜示范点完成作业示范面积200-300亩,每个花生、马铃薯示范点完成作业示范面积200-400亩。
  2.完成技术集成配套。农机与农艺配套,组装集成玉米、油菜、花生、马铃薯生产机械化技术;总结各生产环节机械化作业的规范、规程等,确定适合当地生产条件的机械化生产模式和机具配套方案。
  3.开展玉米、油菜、花生、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应用。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与宣传,每县每年完成200人以上的培训任务,扩大技术辐射和普及面。对示范作业进行补助,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扩大机械化生产规模和技术推广应用范围。
  三、申报数量和资金补助标准
  (一)2009年启动的水稻、玉米、油菜、花生、马铃薯中央项目县2010年继续实施,并按本指南所要求的项目实施内容、范围和规模,再申报。
  (二)新增项目县数量
  1.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示范
  2010年新增项目县63个:湖北7个;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重庆、广西各5个;福建、四川、广东、湖南、江西各3个;吉林、辽宁、贵州、河南、内蒙古、山东、海南、陕西、宁夏、云南、宁波各1个。
  2.玉米、油菜、花生、马铃薯生产机械化示范
  (1)新增玉米项目县14个:黑龙江、河南各2个;北京、河北、辽宁、山西、内蒙古、吉林、山东、陕西、甘肃、黑龙江农垦各1个。
  (2)新增油菜项目县18个: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各2个。
  (3)在青岛市新建1个花生项目县。
  (4)新增马铃薯项目县4个:宁夏2个;山东、陕西各1个。
  (三)资金补助标准。每个示范县国家补助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水稻育秧示范设施补贴、开展示范推广、宣传培训、作业补助和组织社会化服务等。
  四、申报条件
  (一)水稻、玉米、油菜、花生、马铃薯主产区的生产大县,地方政府和农民对发展农业机械化改变传统生产模式,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积极性,农机化基础较好。
  (二)开展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和玉米、油菜、花生、马铃薯生产机械化示范推广已有一定基础的县市。优先在省级示范县的基础上选建。
  (三)地方政府对农机工作重视,农机管理、技术推广培训体系健全,农机农艺结合较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扎实。有良好的培训教学设施和技术人员。
  (四)优先考虑列入《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重点县、全国100个农机化示范区的县(市、区) 和已评定的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
  五、相关要求
  (一)项目示范县分县编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14-1)。在项目示范内容中,要明确关键技术和全程机械化技术路线与相关要求。要详细列出示范推广的机具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和主要性能指标。示范点建设必须落实地点(乡镇、村、农户)、规模(面积),并遵循地块相对集中的原则。项目实施要与农机购置补贴有机结合,发挥倍增效应。示范点示范样机主要由购机补贴资金支持农民或农机服务组织购买,中央项目资金不再用于机具购置或购置补贴。资金预算安排中,中央资金要按示范演示、培训宣传、作业补助等科目分别列出,其中作业补助不超过40%,不得用于管理费等其他开支。在项目运行机制方面,要农机农艺结合,建立由农机、农业等方面参加的项目实施指导管理组织。主要依托有基础的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建立示范点。
  (二)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为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方法,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要在项目申报书中,依照项目资金补助的标准、具体用途和经济性质划分支出经济分类,进行测算,填写“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表一)和“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表二)。
  (三)以县为单位绘制的示范点彩色分布图、各个项目县的农业区划图等,作为附件内容。若有地方资金支持方面的函或文件也应作为附件。
  (四)各有关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工作。要对各县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并对项目县进行优先排序。同时,要将省级农机主管部门的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以及本省中央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全省加总)一起报送。
  各地可参照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机械化”专栏中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文本,组织编制项目申报书。项目材料实行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双报送,纸质文件一式5份报送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4份)和财务司(1份)。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100125)
  联 系 人:姚春生 王家忠
  联系电话:010-59192862 59192868
  传  真:010-59192876
  电子信箱:njhcyc@agri.gov.cn

  附件1-14-1:
2010年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
示范项目申报书

  项目任务: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示范或玉米(油菜、花生、马铃薯)生产机械化示范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省级农机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立项背景与必要性;
  二、实施地点、建设规模与内容;
  三、基础条件与保障措施;
  四、预期目标与实施计划;
  五、组织管理与任务分工;
  六、项目内容、金额与筹资方式;
  七、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
  八、效益分析(生态、经济、社会)与风险评估;
  九、申报单位、项目县政府、省级农机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及盖章;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审批意见及盖章。

  注:用A4纸制成标准打印文档,封面采用3号仿宋黑体,文件内一律采用仿宋4号字体,标题加黑,行距1.5倍,每页四周加框及页码。为便于归档保存,申报材料应使用纸制材料作封面和封底,请勿使用塑料封皮。

  表一: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对个人和家庭的

补助科目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邮电费

交通费

差旅费

维修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生产补贴

 

 

 

 

 

 

 

 

 

 

 

 

 

 

 

 

 

 

 

 

 

 

 

 

 

 

 

 

 

 

 

 

 

 

 

 

 

 

 

 

 

 

 

 

 

 

 

 

 

 

 

 

 

 

 

 

 

 

 

 

 

 

 

 

合计

 

 

 

 

 

 

 

 

 

 

 

 

 

 


  注: 此表填写内容为项目中央资金支出预算。资金数据最多可保留小数点后1位。

  表二: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经济分类汇总

经济分类科目

金额(万元)

支出内容及数量

支出标准

印刷费

   

   

 

   
    
    
    
    
    
    
    
    
    

合 计

 

-

-

 

填表单位

账  户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表三: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见

本单位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请予审核。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 位)

意  见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1-15:
保护性耕作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0年我部将继续示范推广以秸秆覆盖还田、少免耕播种、深松和病虫草防控为主要内容的保护性耕作技术。当年实施部级保护性耕作示范县181个,全国新增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1000万亩。通过项目实施,明显增强项目实施区域耕地的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农田,培肥地力,提高粮食等主要农作物产量,缓解沙尘天气危害,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和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内容与资金使用计划
  (一)项目内容
  本着巩固成果、扩大示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保护性耕作推广应用力度,扩大示范推广范围,增强示范效果和辐射作用。在以北方为主的旱作地区和部分稻麦轮作区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推广。一是新建82个保护性耕作示范县,每县新增实施面积1万亩,进一步扩大示范范围。二是对2009年实施效果较好的新建示范县继续投入,每县新增示范面积2万亩,进一步巩固示范效果,扩大实施面积。三是对实施2年以上,有望全面实施保护性耕作的示范县择优滚动投入,每县新增示范面积3万亩以上,促进全面实施。四是开展技术创新试验研究和监测。在黄淮海地区、农牧交错区、西北绿洲地区、黄土高原区、东北冷寒旱作区、青藏高原区、稻麦轮作区等地区新增和续建技术创新试验研究项目和监测点,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强技术集成和机具研究,完善技术模式,探索推广保护性耕作的新途径、新措施。五是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示范效果监测规程,指导项目区开展保护性耕作机具质量调查、标准制定和机具推荐选型,开展项目检查评估与验收,加强技术引进、交流与合作,深入推进学术研究,进一步加大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力度,促进我国保护性耕作的全面发展。
  (二)资金使用计划
  每个新建示范县计划安排中央财政投入20万元,每个续建和滚动示范县投入10万元。中央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区建设、技术指导、培训宣传等工作。其中,示范区建设资金占60%,主要用于实施补助、对比试验及土壤养分测试、数据采集等仪器设备购置与更新等;技术指导资金占20%,主要用于组织开展专家指导咨询、制定技术操作规程、项目实施要点等;培训宣传资金占20%,主要用于对技术骨干、农机手和实施区农民的技术培训,以及开展技术宣传等。中央项目资金不得用于购买机具,购置保护性耕作机具的资金按照购机补贴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每个技术创新试验研究项目计划安排中央投入1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开展创新研究和试验示范工作的劳务、地租、作业、试验监测用品和分析研究资料等支出。
  每个监测点中央投资2万元,主要用于监测点建设和开展监测、分析、研究等工作保障。
  三、申报条件和数量
  (一)申报条件
  新建示范县,原则上从《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5年)》涉及的实施县中选取。优先安排具有一定规模的试验面积、熟悉保护性耕作技术的人员队伍和相关项目承担经验,且当地政府、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和农民对保护性耕作技术有一定认知度的省级示范县。
  续建示范县,从2009年启动的示范县中产生。能较好地完成上年实施面积并取得较好实施效果的示范县优先。
  滚动示范县,从2008年及以前启动的示范县中择优选取。项目管理规范,实施效果明显,在检查考评及验收中成绩突出的示范县优先。3至5年能全面实施保护性耕作的示范县要重点安排。
  技术创新试验研究项目,承担过创新项目的单位和地区,应已完成原有项目并通过验收。注重发挥农业部保护性耕作专家的作用,鼓励研究、推广、管理和企业等部门联合组织实施。
  项目监测点,原则上在原有部、省级监测点上继续建设。监测点要在保护性耕作实施基础较好,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地区选择,确保能够做到长期监测。
  将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做为“农业部级保护性耕作实验基地”重点支持,按示范县进行申报。
  (二)申报数量
  示范县:北京9个,天津5个,河北15个(新建7个),山西17个(新建8个),内蒙古15个(新建8个),辽宁9个(新建5个),吉林7个(新建4个),黑龙江7个(新建4个),山东14个(新建7个),河南17个(新建8个),陕西12个(新建6个),甘肃10个(新建5个),青海4个(新建2个),宁夏4个(新建2个),新疆12个(新建6个),大连1个,青岛4个(新建2个),新疆兵团5个(新建2个),黑龙江农垦总局5个(新建2个),四川2个,湖南1个,湖北1个(新建1个),江苏2个,安徽2个(新建2个),江西1个(新建1个)。
  续建和滚动建设示范县的数量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在总分配名额内自主安排。
  技术创新试验研究项目。计划安排8个左右,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
  项目监测点。计划安排部级保护性耕作长期监测点20个左右(含续建),每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1-2个,择优选建。2009年安排的全国10个部级监测点应继续申报。
  四、申报方式
  (一)示范县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的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示范县项目申报和初评工作,农业部复评通过后,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实施。通过省级初评的示范县要分县编制年度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优先顺序排列后汇编成册,统一报送。
  请将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的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以及项目中央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全省加总)一并报送。
  (二)技术创新试验研究
  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格式参照示范县项目申报书),由省级农机主管部门、有关推广和科研单位申报。通过农业部评审后,由申报单位组织实施。
  (三)监测点
  申报书(格式参照示范县项目申报书)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申报。要求对监测目标、内容、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工作安排等进行说明,对原有监测效果进行总结。要保持监测点的相对稳定。
  请将所有申报材料汇编装订成册,首页以目录形式注明申报材料清单。为便于归档保存,汇编材料请用纸制材料作封面和封底,勿用塑料封皮。纸质文件一式4份(A4纸),报送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3份、财务司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100125)
  联 系 人:姚春生 王家忠
  联系电话:010-59192868,59192862;传真:010-59192876
  邮  箱:njhcyc@agri.gov.cn
  五、相关要求
  编写项目申报书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实施面积。是指在示范区带动下全年按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实施的耕地面积。如一年二熟地区上茬作物实行少免耕播种而下茬作物未实行少免耕播种的,不计入实施面积。
  2.技术模式。应按全年作物品种,顺序列出作业技术路线和要求,相同作物采用多种技术路线时,分别说明其比例或面积。
  3.机具配置。要根据作业量科学配置示范用免少耕播种机等保护性耕作机械设备,根据技术模式(或路线)选择适宜机型。示范用机械设备要发挥农民、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现有设备的作用。
  4.资金预算安排。应明确列出中央资金、地方资金和农民自筹资金在各项建设内容中的配备比例。中央财政资金不得列支地方管理费和购买机具。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各级不得截留和挪用。
  5.项目运行机制。要积极鼓励引导农机户和各种形式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购置保护性耕作机具,承担作业任务,推进制度创新,调动农民和农机手的积极性,探索项目运行的长效机制。
  6.其它事项。要将示范县政府的项目申报函、资金配套函、各个示范县的农业区划图及示范区位置图、以省为单位绘制的示范县彩色分布图等,作为项目申报书的附件。

  附件1-15-1:
2010年保护性耕作示范县项目
申报书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二OO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立项基础与必要性
  主要包括当地农业基本情况、已有工作基础、立项必要性和下一步本地发展保护性耕作的目标任务。
  二、实施地点、建设规模与内容
  1.结合当地实际,简要说明项目已实施情况及本年度项目示范推广的主要内容。项目任务、建设内容须细化分解落实到乡(镇)、村。要写明项目实施所在乡(镇)、村名称、面积数、种植作物、技术模式等。
  2.简要说明对比试验田的地点、面积,拟开展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及配套农艺、农机措施的试验示范、创新研究和实施效果检测等的工作计划。
  3.如果示范县申请承担监测任务,须写明监测点工作内容及资金使用安排等。
  三、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成立项目组织机构,包括领导组、实施组。领导组要有主管农业的县级领导,实施组要有农机、农艺、土肥、植保等部门的技术人员及乡、村干部等。要配有详细任务分工表,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负责人。
  2.措施保障。(1)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的政策措施。(2)计划开展的宣传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措施。(3)简要说明示范县开展机具试验选购工作的计划安排;以购机补贴等形式新增部分保护性耕作专用机具的方案设想;各示范县拟新增保护性耕作机具的型号及数量等。
  四、实施进度及工作安排
  按时间进度,详细列出本年度项目实施各作业环节主要工作内容、地点、采取的措施等。
  五、预期成效与考核指标
  “预期成效”指项目实施拟取得的经济及环保指标,包括节本增收指标、培肥地力指标、改善生态环境指标等,简要提出秸秆覆盖、表土处理、深松、免耕播种等作业要达到的作业质量,并提出项目实施要实现的增产、节本、减少风蚀水蚀、培肥地力、抑制扬尘等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量化指标。
  “考核指标”包括:①各个项目县年度新增面积,新建项目县要在1万亩以上,续建项目县要在2万亩以上,滚动项目县要在3万亩以上。②每个项目县开展保护性耕作所需机具台数及配置情况(在测算所需机具类别和数量时,务必说明项目县当前拥有的机具类别和数量,并在此基础上测算)。
  六、项目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示范区

建设

技术

指导

培训宣传

机具

购置

项目

管理

其它

投资估算

 

 

 

 

 

 

 

资金

筹措与

使用方向

 

中央

投入

 

 

 

 

──

──

──

地方

配套

 

 

 

 

 

 

 

农民

自筹

 

 

 

 

 

 

 


  “投资估算”指简要估算在示范区建设、技术指导、培训宣传、机具购置及项目管理等方面的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资金筹措与使用方向”指明确列出中央资金、地方资金和农民自筹资金在各项建设内容中的配备比例和使用方向,其中中央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区建设、技术指导、培训宣传,比例为60%、20%和20%,项目中央资金使用还须填写保护性耕作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见表一、表二);地方财政配套及农民自筹资金主要用于农机具购置、项目管理及作业补助等。
  七、项目单位情况
  1.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有无不良记录。
  2. 涉及的相关单位及事项。
  八、其他有关材料
  1.示范县政府项目申报函。
  2.当地政府或财政部门为项目提供配套资金的函。
  3.县农业区划图和保护性耕作项目区域图。

  表一:保护性耕作项目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有关科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其他资本性支出

有关科目

小 计

印刷费

咨询费

邮电费

交通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生产补贴

小 计

专用设备购置

其它资本性支出

(项目内容1)

 

 

 

 

 

 

 

 

 

 

 

 

 

 

 

 

 

(项目内容2)

 

 

 

 

 

 

 

 

 

 

 

 

 

 

 

 

 

(项目内容3)

 

 

 

 

 

 

 

 

 

 

 

 

 

 

 

 

 

­­­

 

 

 

 

 

 

 

 

 

 

 

 

 

 

 

 

 

合 计

 

 

 

 

 

 

 

 

 

 

 

 

 

 

 

 

 


  注:此表只填写中央资金支出预算,项目内容是指示范区建设、技术指导、培训宣传等,资金数据最多可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表二:保护性耕作项目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经济分类汇总

经济分类

科目

金额

(万元)

支出内容及数量

支出标准

印刷费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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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账  户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表三:保护性耕作项目申报表

项目申报单位

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法人代表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县人民政府意见

   

  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省(区、市)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补充说明)

   

 



  附件1-16:
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坚持活体保种和基因保存相结合,支持70多个畜禽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的保种工作,使100个珍贵、稀有、濒危的畜禽遗传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修订《中国畜禽遗传资源状况》;贯彻落实畜牧法,加强管理、宣传和技术培训,使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平达到一个新高度。
  二、项目内容
  (一)依托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收集并保存我国优秀畜禽遗传资源,适当保存国外引进优秀品种,开展活体保种和遗传物质保存;
  (二)编写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修订《中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状况》(国别报告);
  (三)对经鉴定通过、具有独特种质特征的新畜禽遗传资源实施临时保护措施;
  (四)挖掘和评价畜禽遗传资源的种质特征和遗传特性,制定并完善资源保护、利用和改良规划;
  (五)扶持畜禽遗传资源的产业化开发利用,形成以保护促开发、开发促保护的良性循环机制;
  (六)依法加强畜禽遗传资源管理、宣传和技术培训。
  三、资金使用方向
  (一)选购国内优秀畜禽遗传资源,组建和扩大保种核心群,更新血统;少量引进国外珍稀畜禽品种,丰富遗传资源;
  (二)制定品种标准,完善保种方案和饲养、繁育、测定等技术规程;
  (三)种畜禽的饲养繁育、提纯复壮、选育提高和保种补贴,开展种质鉴定、性能测定和品种登记工作;
  (四)购买、租用供体品种资源及租用场地费(用于基因库制作冷冻精液、冷冻胚胎等遗传物质),购买制作冷冻精液、冷冻胚胎等遗传物质的药品、耗材,购买小型仪器设备及设备维修,购买饲草饲料、疫苗、数据库构建等专用材料和设备,种畜(禽)圈舍、饲草饲料地、护栏等基础设施的改扩建和维护;
  (五)专家差旅费、会议费、资料费、培训费、宣传费等费用。
  四、申报条件和数量
  (一)申报保护的畜禽品种以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品种为主,兼顾省级保护品种和具有独特种质特征的新遗传资源。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省级以上畜牧主管部门核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家畜基因库、保护区除外),具备保种所必需的基础设施、技术力量、仪器设备,有明确的保种目标、方法、繁育计划、配种制度和选育方案,能完成国家下达的保种任务。
  (三)优先支持农业部公告的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和保护区,基因库保种项目由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实施。
  (四)申请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项目的,申报单位应提交保种技术方案,承担过农业部保种项目的单位,还应提交历年保种项目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承担项目时间、经费使用情况、保种效果评价等);
  (五)选择有市场前景和保种工作基础较好的5-7个畜禽遗传资源,实施资源的产业化开发利用;
  (六)各省所报项目中,应以国家级畜禽保护品种为主,项目数量不少于省申报项目总数的70%;
  (七)考虑到各地畜禽遗传资源分布不均衡、不同畜种所需保护经费差异较大等因素,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申报项目数量,以及每个项目的补助标准暂不做限制。
  五、申报程序
  拟承担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任务的单位应填写“2010年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1),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并以厅(委、局)财(计财)字号文件报我部。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项目申报,认真审核把关。
  (二)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方法,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填写“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表二)和“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表三)。
  (三)项目申报材料实行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双报送,纸质文件一式3份于2009年9月30日前报农业部财务司(1份)和畜牧业司(1份),抄送全国畜牧总站(1份)。
  联系方式:
  农业部畜牧业司畜牧处
  联 系 人:王 健
  联系电话:010-5919283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100125)
  全国畜牧总站牧业发展处
  联 系 人:王志刚
  联系电话:010-59194622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100125)

  附件1-16-1:
2010年畜禽种质资源保护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注 意 事 项

  1.所有条(栏)目均不得删减、合并、漏填。
  2.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主管部门(单位)指导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各留存1份。
  3.“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教学单位、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单位和组织。
  4.“项目内容”要细化,明确分项金额,并与“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一致。
  5.“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的科目及金额,须按“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所列明细科目汇总填写;测算不发生的费用,不填写其科目及金额。
  6.“收款单位”应写本单位在银行所开户头的全称;“开户银行”应写“××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账号”数字间一般没有空格或横杠。期间账户变更,应及时告知。
  7.申报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项目的,申报单位应提交“畜禽保种方案”、 历年承担国家保种项目工作总结。
  一、立项背景与必要性
  二、年度目标和项目内容
  三、项目申请资金、测算依据与筹资方式
  四、项目进度(范围为2010年1月-12月)与分工
  五、基础条件与保障措施(包括项目单位及相关单位情况)
  六、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
  七、效益分析(生态、经济、社会)与风险评估
  八、申报单位、项目县畜牧主管部门、省级畜牧主管部门意见及盖章。

项目

单位

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

畜牧

主管

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省级

畜牧

主管

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表一:项目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备注

 

 

 

 

 

 

 

 

 

 

 

 

 

 

 

 

 

 

 

 

 

 

 

 

 

 

 

 

 

 

 

 

 

 

 

 

 

 

 

 

 

 

 

 

 

 

 

 

 

 

 

 

 

 

 

 



  表二: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有关科目

印刷

邮电

交通

差旅

维修

(护)费

租赁

会议

培训

专用
  材料费

装备
  购置费

劳务

委托
  业务费

其他

费用

 

 

 

 

 

 

 

 

 

 

 

 

 

 

 

 

 

 

 

 

 

 

 

 

 

 

 

 

 

 

 

 

 

 

 

 

 

 

 

 

 

 

 

 

 

 

 

 

 

 

 

 

 

 

 

 

 

 

 

 

 

 

 

 

 

 

 

 

 

 

 

 

 

 

 

 

 

 

 

 

 

 

 

 

 

合 计

 

 

 

 

 

 

 

 

 

 

 

 

 

 

 

 


  注:此表为中央资金支出预算表,专用材料费包括购置饲草饲料、药品、疫苗等费用,委托业务费为送检样品等费用,其他费用支出应详细列明支出内容和金额,邮电费和咨询费合计比例不超过项目申报资金的20%。

  表三: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经济

分类

汇总

经济分

类科目

金额

(万元)

支出内容

及数量

支出标准

(科目1)

   

(科目2)

   

(科目3)

   
    
    
    
    
    
    
    
    
    

合 计

 

--

--

项目单位

账  户

收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全称):

账  号:



  附件2:
  2010年有关农业财政项目指南(任务类)目录
附件行业项目名称
2-1办公厅海峡两岸农业合作项目
2-2市场信息农业信息预警项目-农业农村资源等监测统计
2-3质量监管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2-4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项目
2-5农产品质量认证项目
2-6发展计划农业信息预警项目-农业遥感监测与评价
2-7国际合作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2-8科技教育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2-9农业野生植物保护项目
2-10优势农产品重大技术推广项目
2-11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经费项目
2-12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项目
2-13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项目-外来入侵生物防治
2-14种植业农作物病虫鼠害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
2-15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项目
2-16三峡库区柑橘种苗补贴项目
2-17土壤有机质提升试点补贴项目-免耕栽培技术推广
2-18耕地地力调查项目
2-19优势农产品新品种推广项目-良种良法集成配套
2-20优势农产品新品种推广项目-种子工程
2-21农药安全性监测与评价项目
2-22农业信息预警项目-农情调度
2-23兽医兽药安全监管项目
2-24渔业水生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
2-25渔政管理项目
2-26伏季休渔管理项目
2-27近海渔业资源调查管理项目
2-28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
2-29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项目
2-30贝类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2-31畜牧业牧草种质资源保护项目
2-32草原监测项目
2-33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项目
2-34生猪等畜禽产品信息统计监测预警项目
2-35蛋肉鸡、生鲜乳统计监测预警项目
2-36饲料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申报指南
2-37乡企优势农产品加工重大技术推广项目
2-38相关单位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项目
2-39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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