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11:
渔港及渔用航标维修和养护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0年继续实施渔港及渔用航标维修和养护项目。通过项目实施,为以国家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为主的重点渔港配备和维护渔港安全监控系统、安全和污染防治设施及渔用航标等公共服务设施,开展“文明渔港”创建以及渔港建设管理相关理论研究,提升渔港防灾减灾能力、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渔港环境和面貌改善。
二、项目支持方向和筛选原则
一是突出重点的原则,2010年重点安排国家级中心渔港、一级渔港的渔业航标维护、渔港监控系统配备、渔港安全及污染防治设施配备及维护,以及重要渔业水域(航道、渔场附近)的渔业航标维护;二是先急后缓原则,项目优先安排受台风等影响较大、安全隐患突出、管理任务较重的上述重点渔港;三是管理到位原则,项目优先安排港权明确、基础设施完整、规程制度完善、渔监管理机构健全的上述渔港。
三、申报条件和经费支出内容
(一)申报单位: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港监督机构、农业部海区渔政局及科研院校。
(二)经费支出重点
主要用于沿海各省渔港及渔用航标设施维修和养护经费补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渔港监控系统配备及升级改造。主要更新配置渔港监控所需摄像机、甚高频(VHF)、广播设备、监视器等设备及网络传输设施并进行必要的建筑和安装;对部分已配备的渔港监控系统进行联网改造。
2. 渔港安全及污染防治设施更新及维修改造等;
3. 渔用航标灯维修和养护;
4. 文明渔港创建等工作经费。
四、申报数量和资金补助标准
(一)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港监督机构统一申报:每省(区、市)限报1个,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其中:每个项目限报渔港监控系统配备1-2个,范围为没有安装相关监控设备的国家级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限报渔港安全及污染防治设施更新及维修改造内容 1项,范围为国家级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限报维修和养护渔用航标10个,所列航标须从列入我部确定的渔业航标普查数据库中选择,优先安排国家级中心渔港、一级渔港和重要渔业水域的航标;限报“文明渔港”创建经费1项,资金规模不超过15万元。
(二)农业部海区渔政局、科研院校为主申报:农业部海区渔政局可单独申报“文明渔港创建”补助经费,用于本海区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落实,受农业部渔业局委托对各地申报的文明渔港进行初步审查,补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其他渔港及渔用航标管理工作经费由具有相关工作基础的部直属单位、高等院校等单位申报,单个项目资金规模不超过20万元。
五、申报程序
项目由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港监督机构作为申报单位,根据本地区渔港和渔用航标维修养护实际需要统一申报;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农业部(财务司1份、渔业局4份);部直属单位和高等院校根据要求直接报农业部(财务司1份、渔业局4份);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bofplan@yahoo.com.cn或bofplan@agri.gov.cn。
六、其他要求
项目申报书要详细说明建设的必要性、迫切性及相关背景资料,需要维修、改造和更新设备的具体名称、经费预算、测算依据以及建设后可能发挥的效益等,重点说明建设方案、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方式,并按要求填报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项目申报时遇到问题可与我部渔业局计划财务处和渔船渔港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计划财务处 郭睿 电话:010-59192926
渔船渔港处 郭薇 电话:010-59192994
附件1-11-1:
2010年渔港及渔用航标维修和养护
项目申报书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09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09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0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0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分工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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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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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印刷费
| 咨询费
| 邮电费
| 交通费
| 差旅费
| 维修
(护)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劳务费
| 专用
材料费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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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经济分类汇总
| 经济分类
科目
| 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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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账 户
|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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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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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注:经济分类科目参见《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七、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单 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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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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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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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2:
远洋渔业资源调查和探捕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0年远洋渔业资源探捕项目将重点针对具有一定开发潜力的公海渔业资源和我国主要入渔国海域的主要捕捞鱼种组织实施,重点解决资源状况不清、后备渔场不足问题。通过对基里巴斯金枪鱼、中东部太平洋茎柔鱼、西北太平洋秋刀鱼、东南太平洋公海西部竹荚鱼、毛里塔尼亚竹荚鱼以及西南大西洋公海变水层拖网等资源和作业方式的探捕调查,掌握目标海域或目标鱼种的渔业资源状况、开发潜力、中心渔场形成机制和适合的渔具渔法,寻求可规模化开发的后备渔场,为远洋渔业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二、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方向
(一)南太平洋岛国基里巴斯冰鲜金枪鱼资源探捕(延续项目)。在2009年探捕的基础上,继续安排1艘冰鲜金枪鱼延绳钓船和1艘冷冻金枪鱼延绳钓船分区协作对基里巴斯海域金枪鱼资源进行探捕。每艘探捕船派出1名科研人员随船实施探捕调查、收集相关数据,每艘船探捕站点不少于40个、提交探捕专题研究报告3份以上。每艘船补助探捕经费100万元,共200万元。
(二)中东部太平洋公海茎柔鱼资源探捕(延续项目)。在2009年探捕的基础上,继续安排2艘大型专业鱿鱼钓船对中东部太平洋公海茎柔鱼资源进行探捕。每艘探捕船派出2名科研人员随船实施探捕调查、收集相关数据,每艘船探捕站点不少于50个、提交探捕专题研究报告4份以上。每艘船补助探捕经费175万元,共350万元。
(三)西北太平洋公海秋刀鱼资源探捕。在以前使用大型专业鱿鱼钓船进行探捕的基础上,改由2艘中型专业鱿鱼钓船对西北太平洋公海秋刀鱼资源进行探捕。要求探捕渔船须加装秋刀鱼捕捞专用设备和网具,每艘探捕船派出1名科研人员随船实施探捕调查、收集相关数据,每艘船探捕站点不少于40个、提交探捕专题研究报告3份以上。每艘船补助探捕经费150万元,共300万元。
(四)东南太平洋公海西部竹荚鱼资源探捕。安排1艘主捕竹荚鱼的大型拖网加工船对东南太平洋公海西部海域(现作业区域以外海域)竹荚鱼进行探捕。要求派出2名科研人员随船实施探捕调查、收集相关数据,探捕站点不少于45个,提交探捕专题研究报告4份以上。探捕补助经费200万元。
(五)西南大西洋公海变水层拖网探捕。拟安排1艘中型拖网渔船对西南大西洋公海(乌拉圭外海)鱿鱼和其他鱼类资源进行探捕。要求派出1名科研人员随船实施探捕调查、收集相关数据,探捕站点不少于40个、提交探捕专题研究报告3份以上。探捕补助经费100万元。
(六)毛里塔尼亚海域竹荚鱼资源探捕。安排1艘大型拖网加工船对毛塔专属经济区内外侧大西洋竹荚鱼资源进行探捕。要求派出2名科研人员随船实施探捕调查、收集相关数据,探捕站点不少于40个、提交探捕专题研究报告3份以上。探捕补助经费150万元。
资金使用方向:探捕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探捕期间的燃油补助、探捕科研经费、探捕人员差旅费和相关补助、探捕渔船和渔具维护费、探捕仪器设备购置和维护费、相关会议费、通信费、劳务费、其它商品和劳务支出等。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内容
(一)申报条件: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远洋渔业企业资格并拥有适合探捕项目要求、符合
远洋渔业管理规定的远洋渔船,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从业记录(财政部门或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探捕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具有较丰富的远洋渔业项目生产管理经验;要求与水产科研单位或水产类大学合作开展探捕。对于之前年度该项目的承担单位,需按照要求较好完成相关任务,并按时提交探捕专题研究报告等。
(二)申报材料主要内容(具体见附件)
一是项目申报基础材料。包括申报文件、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渔船相关证书(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和配套资金承诺等。
二是探捕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探捕渔船、探捕区域、探捕时间、探捕调查站点数量及分布、探捕路线,探捕调查方式方法、拟采取的渔具渔法、大面调查和定点调查的主要指标和内容、确定渔场形成和中心渔场位置的方式方法、目标鱼种加工和流通领域研究以及探捕成果报告等。
三是实施探捕项目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项目组织与管理方案、与具备相应项目科研能力的科研单位或大学签订的协议(需按照本指南要求选派科研人员随船执行海上探捕任务)、探捕经费概算及配套经费来源和保障措施、项目执行的主要考核监督指标等。
四是申报企业需对探捕补助资金部分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四、申报程序
请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将上述申报材料和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上报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各主管单位报农业部(财务司1份、渔业局4份),中央企业、部直属单位和高等院所直接报农业部(财务司1份、渔业局4份)。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bofplan@yahoo.com.cn或bofplan@agri.gov.cn。项目申报时遇到的问题可与我部渔业局计划财务处和远洋渔业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计划财务处 郭睿 电话:010-59192926
远洋渔业处 赵丽玲 电话:010-59192966
五、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列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出的具体范围和金额,并按列明范围和金额使用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附件1-12-1:
2010年远洋渔业资源调查和探捕
项目申报书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09年项目执行情况
(2009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申报书主要内容:
(一)项目综合说明
1. 项目的目的、意义
2. 国内外的发展趋势及技术水平
3. 申报单位承担本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4. 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5. 产业化前景的评估和展望
(二)总体设计方案
1. 开发目标、内容
2. 关键技术及采用方法
3. 探捕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包括海域、站点、路线等)
4. 项目实施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5. 时间安排和进度
6. 项目组织与管理
7. 数据、资料的收集与分析
8. 成果内容、提交方式和成果水平
9. 推广前景和市场预测
10. 最终目标及主要考核技术指标
(三)具备的基础条件
1. 生产、管理及科研人员条件
2. 探捕渔船及设备条件
3. 相关生产及管理经验
4. 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基础工作
(四)申报单位情况及经费保障
1.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2. 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3. 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4. 申报单位资信证明、企业资产负债表
5. 项目的经费概算
6. 申报单位经费配套方案及保证措施
三、需提供的其他文件
(一)申报企业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渔船相关证书(均为复印件,请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有效并加盖印章)
(二)探捕渔船的相关证书
(三)申报企业与科研单位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分工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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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 合计
|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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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印刷费
| 咨询费
| 邮电费
| 交通费
| 差旅费
| 出国费
| 维修
(护)费
| 租赁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专用
材料费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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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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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经济分类汇总
| 经济分类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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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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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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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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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账 户
|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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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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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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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济分类科目参见《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七、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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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单 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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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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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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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3:
渔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0年我部将继续支持水产原良种场开展原良种保存和选育,支持水产新品种审定和技术培训等工作,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支持国家级和重点省级水生野生动植物、水域生态系统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修复及濒危物种救护等工作;在重要渔业水域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支持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管理。开展海洋捕捞生产结构调查、水产养殖面积遥感监测及渔情动态采集等工作,为保护渔业种质资源、加快建设现代渔业在基础信息、科技、政策、宣传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项目筛选原则
项目优先安排大宗养殖种类的原良种场保种、亲本培育和遗传育种中心新品种选育;委托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开展水产新品种审定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优先安排已设立保护管理机构、有专门管理人员、保护成效显著的保护区,重点扶持保护对象为濒危程度高、具有重要保护意义的水生物种和典型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区;支持有关单位开展重要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救护和相关标准建设。
优先安排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成员单位对重要江河、重点湖泊及沿海重要渔业水域开展生态环境常规监测、专项监测和应急监测检测;重点支持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资源调查、环境监测及规划制定;支持有关科研单位完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及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对策的基础研究。
优先安排增殖放流海区的海洋捕捞生产结构调查,支持重点水产养殖区的面积遥感监测和渔情动态采集,支持事关渔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标准制定、科技推广以及宣传。
三、申报条件和经费支出范围
(一)水产原良种保种选育
1.水产原良种保种和亲本培育。申报单位为水产原良种场,应具备原良种保种和亲本培育所必需的基础设施、技术队伍、仪器设备,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包括保种数量和亲本培育数量等)、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经费支出范围包括:水产原良种场用于开展保种和亲本培育所需专用材料经费。
2.水产新品种选育。申报单位为遗传育种中心,应具备遗传育种所必需的基础设施、技术队伍、仪器设备,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包括保存群体、家系数量或优良杂交组合数量等)、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选育技术路线。经费支出范围包括:遗传育种中心用于开展水产新品种选育所需专用材料经费。
3.水产新品种审定和技术培训等工作。由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开展水产新品种审定和技术培训等工作;经费支出范围包括:开展水产新品种审定和技术培训所需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和劳务费等。
(二)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
1.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和跟踪监测试点。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增殖放流必需的基础设施、技术队伍、仪器设备,有扎实的工作基础和经验,能够完成效果评估和跟踪监测任务。优先安排国家和省级水产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重点支持海湾、湖泊水库、江河等重要增殖放流区域选取主要增殖放流品种进行效果评估和跟踪监测。经费支出范围为:开展评估和监测所需经费。
2. 主要放流品种的增殖放流技术规范制定。申报单位应具备制定技术规范的条件和工作基础。优先安排国家和省级水产科研单位,重点支持大黄鱼、黑鲷、四大家鱼、中华绒螯蟹、中华鲟、大鲵等主要放流品种的增殖放流技术规范制定。经费支出范围为:开展规范制定所需差旅、印刷、会议、劳务等费用。
3. 其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包括海区和流域等区域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及活动组织、规划论证和监督管理,黄渤海部分品种增殖放流试点,增殖放流专题宣传等。申报单位为农业部海区渔政局(流域渔业资源管理机构)、国家级水产科研院所和水产技术推广单位;具备开展增殖放流新闻宣传条件和基础的中央主流媒体及农业、渔业等宣传媒体。经费支出范围为:开展相关活动所需差旅、印刷、会议等经费。
(三)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申报单位应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机构。经费支出范围主要为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资源调查、环境监测、巡护及规划制定。
(四)重要渔业水域生态保护
1. 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申报单位为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成员单位,重点支持全国重要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监测。经费支出范围为:渔业生态环境常规监测所需经费。
2. 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养护专题研究。申报单位为具有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养护工作基础的科研院校、农业部海区渔政局(流域渔业资源管理机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支持方向包括:重要渔业水域(湖泊、江河、海湾)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和试点、水产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研究、工程建设对水生生物资源影响及水域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及研究、内陆渔具渔法制度研究。经费支出范围为:开展相关研究所需差旅、会议、劳务等支出。
3. 其他生态保护工作。申报单位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经费支出范围为:国家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专家委员会工作开展及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相关工作所需会议、差旅、印刷、劳务等支出。
(五)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
1.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补助。申报单位应为国家级和重点省级水生野生动植物、水域生态系统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经费支出用于保护区生态修复、濒危物种救护与放生、保护对象及其栖息地环境调查与监测、保护基础设施维修、日常巡护及科普宣传工作。
2.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救护及驯养繁殖标准制定补助。申报单位应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部门、具备一定工作基础的科研教学单位。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加大对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资源及栖息地调查,开展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专项救护和特许利用执法检查,拟订濒危物种驯养繁殖标准。
(六)海洋捕捞生产结构调查等技术支撑。包括开展海洋捕捞生产结构调查、水产养殖面积遥感监测及渔情动态采集;开展渔业种质资源相关科技、政策法规、宣传培训等方面工作。申报单位为具有相关工作基础的部直属单位、高等院校、省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社会团体;优先安排2009年承担过相关项目的单位。经费主要用于信息采集、监测、调查、培训、软件开发、会议、差旅等资金支出。
四、申报数量和资金补助标准
(一)水产原良种保种选育
四大家鱼原良种场补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其他水产原良种场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遗传育种中心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开展水产新品种审定和技术培训等工作补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
(二)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
1. 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和跟踪监测试点。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
2. 主要放流品种增殖放流技术规范制定。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3. 其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海区增殖放流项目每个补助金额不超过60万元,流域增殖放流项目每个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黄渤海增殖放流试点项目每个补助金额不超过150万元;海区、流域增殖放流活动组织管理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每个专题宣传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三)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
根据各地现有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数量和水平,由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农业部海区渔政局(流域渔业资源管理机构)组织申报,每个保护区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四)重要渔业水域生态保护
1. 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由农业部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成员单位统一申报,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2. 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养护专题研究。由有工作基础和技术条件的科研院校、农业部海区渔政局(流域渔业资源管理机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3. 其他生态保护工作。由我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五)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
1.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补助。根据各地现有国家级和省级水生野生动植物、水域生态系统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和水平,由各省(市、区)渔业主管厅(局)组织申报,每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每个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2.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救护和驯养繁殖标准制定补助。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和亟需开展的主要工作,由各省(市、区)渔业主管厅(局)组织申报,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六)海洋捕捞生产结构调查等技术支撑
海洋捕捞生产结构调查由有渔业资源监测调查、执法管理和数据分析工作基础的国家级水产科研院校、水产学会、渔政管理单位组织申报,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养殖面积遥感监测由有全国水产养殖面积遥感监测工作基础的国家级水产研究所组织申报,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450万元;养殖渔情动态采集原则上由2009年承担过该项目的试点省水产技术推广部门申报,每个省补助金额不超过12万元,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软件开发、相关培训等,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其他技术支撑项目由我部根据2009年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具体项目经费,原则上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
五、申报程序
请各省(市、区)渔业主管厅(局)、部直属单位、高等院校、社会团体抓紧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按要求将项目申报书报农业部(财务司1份、渔业局4份)。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bofplan@yahoo.com.cn或bofplan@agri.gov.cn。
项目申报书要详细说明经费预算以及相关背景资料和建设的必要性、迫切性,建设后产生的效果等,并按要求填报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项目申报时遇到问题可与我部渔业局计划财务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郭睿
电话:010-59192926
附件1-13-1:
2010年渔业种质资源保护
项目申报书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09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09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0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0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分工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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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 合计
|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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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印刷费
| 咨询费
| 水费
| 电费
| 邮电费
| 交通费
| 差旅费
| 维修
(护)
费
| 出
国
费
| 租赁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专用材料费
| 劳务费
| 委托业务费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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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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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填写内容为项目中央资金支出预算;委托业务费为送检样品等支出费用;其他费用应详细列明支出内容和金额;咨询、邮电、维修、劳务费支出不超过申报经费的20%。
六、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经济分类汇总
| 经济分类
科目
| 金额
(万元)
| 支出内容及数量
| 支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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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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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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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账 户
|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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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
账 号:
|
注:经济分类科目参见《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七、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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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单 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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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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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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