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关于印发2010年财政项目指南的通知(一)


  六、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经济分类汇总

经济分类

科目

金额

(万元)

支出内容及数量

支出标准

 

   

 

   

 

   
    
    
    
    
    
    
    
    
    

合 计

 

---

---

 

 

项目单位

账  户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注:经济分类科目参见《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七、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 位)

意  见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1-7-2:
  2010年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农场)基本情况表

示范品种

 

示范规模

现有标准化实施面积(规模):                    

占全县(农场)总耕地面积(规模)的比例:           

所在地地址:                     

                         

三年后达到标准化实施面积(规模):                 

三年后占全县(农场)总耕地面积(规模)的比例:         

基础条件

无公害农产品整体推进或产地认定所占比例

 

是否为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县(农场)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情况

 

是否为国家贫困县

 

示范载体

组织名称

龙头企业级别

获证产品证书名称

占全县(农场)耕地面积(规模)比例

有无附件

证明

     
     
     
     

管理机构

工作职责

机构名称

农业标准化管理

 

农业质量检测

 

农产品认证管理

 

农技推广服务

 

农业综合执法

 

其他

承担项目名称

(可增加行数)

项目级别

有无附件证明

   
   
   


  附件1-7-3:
2010年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申报书填制说明

  1.基本要求
  所有条(栏)目均不得删减、合并、漏填。本申报书由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主管部门(单位)要对申报单位进行指导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各留存1份。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内容不全或者不合要求者将不予评审。
  2.项目名称
  统一格式为**省(区、市)**县(场)**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如项目所在地位于设区的市,应首先写明市,再写明区(下同)。
  3.项目单位
  一般填写****省(区、市)****县(市)农业(畜牧、水产)局(场)。不得填写下属依托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
  4.负责人及电话
  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姓名及电话。
  5.联系人及电话
  负责本项目具体工作的管理人员姓名及电话。
  6.立项背景与必要性
  立项背景指当地农业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县(场)农业人口、耕地面积、地理气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农业标准化现状等。
  必要性指针对当地农业生产实际,通过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拟解决的重点问题。
  7.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根据《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考核与验收的有关规定,和项目指南建设内容具体要求,填写项目实施后分年度预期达到的考核目标和产生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等。考核目标与经济效益要量化。
  8.项目内容及金额
  建设内容要逐条量化指标,制度措施应具体,工作目标应明确。金额要与“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一致。所申请的资金于2010年应全部执行完成。
  9.时间进度
  详细列出项目实施各环节主要工作的时间进度。
  10.保障措施
  包括组织保障和措施保障。
  组织保障应成立项目的专属管理机构,该机构应由县级主管农业的领导担任机构领导,其成员职责应在“人员分工”表中描述。
  措施保障应就开展标准转化、宣传指导、技术培训、项目运行等工作的具体方法,分别进行描述。
  11.示范县(农场)基本情况表
  示范规模:为2010年将要示范的规模,并说明其所属乡(镇)、村名称及面积等。
  基础条件:无公害农产品整体推进或产地认定所占比例填写无公害农产品整体推进或产地认定规模所占全县(农场)的比例;为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县(农场)的填写是,并注明确定的年份,不是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县(农场)的填写否;地理标志登记情况填写示范产品是否经过地理标志登记;为国家贫困县的填写是,除外填写否。
  示范载体:应填写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全称,并提交相应附件证明。
  其他:承担过国家级农业项目的,应提交相应附件。

  附件1-8:
超级稻新品种选育与示范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一)超级稻新品种选育研究
  2010年,开展北方粳型和南方籼(粳)型超级稻新品种选育,培育适应性广、抗逆性强的超级稻新品种。预计选育出5-10个早籼稻、连作晚籼(粳)稻和单季籼(粳)稻等超级稻品种,百亩示范产量分别达到550-600公斤/亩、660-720公斤/亩和780-850公斤/亩的新品种(相同类型依生育期不同产量指标各异),大面积生产示范比主栽品种增产幅度15%以上。
  (二)超级稻示范推广
  2010年,在长江流域稻区、华南稻区和东北稻区示范推广超级稻品种和配套栽培技术,通过抓好示范县、建立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带动超级稻大面积推广。年内建立超级稻推广核心区、示范区600万亩,辐射推广总面积达到9000万亩,实现辐射区每亩双增100的目标,即亩产增加50公斤(100斤),节本增效100元,力争做到水稻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的协调统一。
  二、项目内容
  (一)超级稻新品种选育研究
  1.不同类型超级稻品种培育。主要是培育高产高效、抗逆性强并可在普通条件下种植的各类广适型超级稻品种,重点是长江流域早中晚超级稻、东北稻区早熟粳稻、华南稻区早晚兼用稻等超级稻品种。
  2.900公斤超级一季稻实现途径探索。重点研究来源于栽培稻优势种群、野生稻种群与外源有利基因转入水稻并实现高水平表达,构建一批超级稻育种中间材料,在水稻主产区小面积(1亩以上)实现亩产900公斤,为进一步大面积实现亩产900公斤超级稻(第三期)奠定基础。
  3.超级稻栽培配套技术集成。根据不同超级稻品种特性和区域生态条件,研究超高产生理基础、群体小气候、土壤生态、根际微生物等,提出超级稻高产群体优化调控与高效肥水管理技术,通过集成组装,形成8-10套环境友好的超级稻生产集成技术体系,并进行百亩级以上的示范,使不同稻区超级稻品种和组合大面积示范亩产比对照增产15%以上,增效10%以上。
  (二)超级稻示范推广
  在长江流域稻区、华南稻区和东北稻区推广超级稻品种和配套技术,建立超级稻试验示范核心区、示范区600万亩,推广辐射总面积达到9000万亩。
  1.主推品种。以经我部公布的69个超级稻示范推广品种为主推品种,以各省推荐的省级超级稻品种为辅。
  2.配套技术。重点推广超级稻强化栽培技术、超级稻+再生稻栽培技术、水稻机械化插秧、无纺布育苗新技术等4项先进实用技术,配套推广水稻抛秧技术、水稻旱育稀植技术、稻鸭无公害高效共育技术、水稻免耕技术、水稻工厂化育秧技术等5项节本高效技术,各省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本省的主推技术及相关配套技术。
  3.示范区建设。在项目实施县开展万亩连片超级稻高产示范区建设活动,每个超级稻示范县不少于1个万亩片。单季稻目标产量700公斤,双季稻区两季亩产1000公斤以上。
  三、申报要求
  (一)超级稻新品种选育研究
  2010年超级稻研究项目申报单位,以2009年确定的超级稻品种选育项目协作组的科研单位为主,请各牵头单位按照稻作生态区组织相关协作单位联合申报。
  (二)超级稻示范推广
  1.申报区域:东北稻区(吉林、辽宁、黑龙江)、西南稻区(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华南地区(广东、广西、福建)、长江中游地区(湖北、湖南、江西、河南)和长江下游地区(江苏、浙江、安徽)及相关垦区。
  2.申报组织: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申报、实施。由各省农业厅(委、局)归口以财(计财)文申报。农垦系统由部农垦局统一组织申报。
  3.要求:每个省(区、市)实施县数控制在4-6个,要求在“水稻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县和水稻生产大县中产生(种植面积不低于30万亩),形成县建万亩示范片、乡建百亩示范方、村建科技示范户的示范推广格局。全省示范推广面积不少于300万亩,培训核心农户4000-12000户。要求实现核心区(南方百亩,北方千亩方)一季稻亩产700公斤、早稻亩产550公斤、连作晚稻亩产550公斤;万亩示范区一季稻亩产650公斤、早稻亩产500公斤、晚稻亩产500公斤以上,全省超级稻大面积推广实现双增100。北方粳稻达到部颁2级米以上(含)标准,南方晚籼达到部颁3级米以上(含)标准,南方早籼和一季稻达到部颁4级米以上(含)标准,抗当地1-2种主要病虫害。
  4.各省(区、市)在超级稻示范推广中要联合超级稻研究单位,开展对本省市县推广人员及部分种粮大户的超级稻技术培训,逐步建立“行政单位+科研单位+核心农户”齐抓共管的超级稻推广机制,实施方案要做到核心区到户、示范区到乡、技术培训和服务的各个环节落实到人。
  5.每个省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110万元。具体补助数额将根据预算规模、项目审核情况、以前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示范推广面积综合确定。
  四、报送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文件主送我部科技教育司,并抄报部财务司;申报文件、项目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1-8-2)及相关证明附件一式4份寄送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wankejiang@agri.gov.cn。
  五、联系方式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技术推广处 李芹 朱岩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编:100125  电话:010-59192911/3023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粮作处 万克江 张毅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
  邮编:100125   电话:010-59194509/4508

  附件1-8-1:
2010年超级稻新品种选育研究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首席专家: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MAIL: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09年项目执行进展
  二、2010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背景(立项意义与必要性)
  (二)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三)研究方向与攻关目标
  (四)研究内容与考核指标
  (五)技术路线与创新点
  (六)年度安排及任务指标
  (七)项目内容、金额与筹资方式
  (八)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
  (九)基础条件与保障措施
  (十)实施地点与任务分工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情况及参与事项
  五、附表(格式见下页)
  六、附件
  1.各单位联合申报协议
  2.配套资金承诺证明
  3.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表一: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表二: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水费

电费

交通费

差旅费

维修(维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小计

专用设备购置费

 

 

 

 

 

 

 

 

 

 

 

 

 

 

 

 

 

 

 

 

 

 

 

 

 

 

 

 

 

 

 

 

 

 

 

 

 

 

 

 

 

 

 

 

 

 

 

 

 

 

 

 

 

 

 

 

 

 

 

 

 

 

 

 

 

 

 

 

 

 

 

 

 合计

 

 

 

 

 

 

 

 

 

 

 

 

 

 

 

 

 



  表三: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经济分类汇总

经济分类科目

金额(万元)

支出内容及数量

支出标准

 

   

 

   

 

   

 

 

 

 

 

 

 

 

    
    
    
    
    
    
    

合 计

 

---

---

项目单位

账  户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表四: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意  见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2010年超级稻新品种选育研究项目申报书
编写说明及装订要求

  一、背景(立项意义与必要性)
  重点分析当前我国水稻生产和超级稻研究与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技术难点和重点问题,阐述立项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二、 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重点介绍申请项目所涉及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相关技术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三、 研究方向与攻关目标
  针对当前我国水稻生产和超级稻研究与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所确定的研究方向和攻关目标。
  四、 研究内容与考核指标
  针对确定的研究方向所开展的具体研究内容、项目完成后形成的主要成果和所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五、 技术路线与创新点
  本项研究工作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和工艺方法,以及研究创新的关键点。
  六、 年度安排及任务指标
  本项研究实施期为1年,填写研究进度及预计达到的任务指标。
  七、 项目内容、金额与筹资方式
  完成本项工作所需要的资金投入金额、经费用途及资金筹措方式。国家拨款部分要按照附表二《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附表三《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和编报说明及要求编制详细的经费预算。地方拨款和单位自筹资金,必须附上出资方的承诺证明。
  (一)编报说明
  1.印刷费:项目有关技术报告、材料等的印刷支出。
  2.咨询费:为项目实施而开展的专家咨询所需要的支出。
  3.水费:项目应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电费:项目应支付的电费支出。
  5.交通费:项目实施所使用的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
  6.差旅费:指项目承担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
  7.维修(护)费:项目实施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的修理和维护费用。
  8.租赁费:项目实施所必须租赁的试验用地、小型仪器及设备等发生的费用。
  9.会议费:项目实施所召开会议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会议文件资料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0.培训费:指为项目实施所开展的技术人员和农民培训等支出。
  11.专用材料费:指购置项目开展研究所需要的实验(试验)材料、试剂药品、农药、化肥、农机具配件等发生的费用。
  12.劳务费:指参与项目实施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津贴及用工的劳务支出等。如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稿费、评审费等。
  13.委托业务费:试验中需要委托检测,或需要其他非项目组织单位、参加单位协作才能完成相关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14.专用设备购置费:实验必需的小型仪器购置费用。
  15.其他支出:指为促进项目实施、增进项目的影响力以及与社会的沟通所必需的宣传费用,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但现在无法预知的其它费用支出。
  (二)编报要求
  1.水费、电费两项合计控制在国拨经费的2%以内。
  2.交通费、差旅费两项合计控制在国拨经费的10%以内。
  3.维修(护)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两项合计控制在国拨经费的10%以内。
  4.专用材料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四项合计不低于国拨经费的45%。
  5.劳务费、咨询费两项合计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6.会议费、印刷费控制在国拨经费的8%以内。
  7.培训费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8.其他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八、装订要求
  项目实施方案要用A4纸双面印刷、羊皮纸封皮、胶订成册(勿用塑料封皮等其他装订方法)。

  附件1-8-2:
2010年超级稻示范推广项目
申报书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首席专家:
  技术依托单位: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MAIL:
  省级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09年项目执行进展
  二、2010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背景(水稻生产及推广超级稻重要性分析)
  (二)推广内容与任务分工
  (三)实施地点与示范规模
  (四)计划进度与考核指标
  (五)项目内容及金额
  (六)经济效益分析
  (七)组织方式、运行管理与保障措施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承担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首席专家情况
  (四)技术依托单位情况
  (五)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情况及参与事项
  五、附表(格式见下页)

  表一: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表二: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水费

电费

交通费

差旅费

维修(维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小计

专用设备购置费

 

 

 

 

 

 

 

 

 

 

 

 

 

 

 

 

 

 

 

 

 

 

 

 

 

 

 

 

 

 

 

 

 

 

 

 

 

 

 

 

 

 

 

 

 

 

 

 

 

 

 

 

 

 

 

 

 

 

 

 

 

 

 

 

 

 

 

 

 

 

 

 

 合计

 

 

 

 

 

 

 

 

 

 

 

 

 

 

 

 

 



  表三: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经济分类汇总

经济分类科目

金额(万元)

支出内容及数量

支出标准

 

   

 

   

 

   
    
    
    
    
    
    
    
    
    

合 计

 

---

---

项目单位

账  户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表四: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

意  见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2010年超级稻示范推广项目申报书
编制说明及要求

  一、背景(水稻生产及推广超级稻重要性分析)
  主要指本省的水稻种植基本情况,推广超级稻对提高本省水稻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的地位、作用,目前全省超级稻推广种植情况等。
  二、实施内容与任务分工
  1.实施内容:指本项目示范、推广的具体内容,包括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主体培训等。
  2.任务分工:指本项目所有参加单位在承担项目中的具体任务和分工。
  三、实施地点与示范规模
  指本项目进行示范、推广的具体地点、基本情况与规模。要求明确核心区(百亩方、千亩片)、示范区(万亩带)的地点、规模和全省推广面积及分布情况、培训核心农户的具体方案安排等。
  四、计划进展与考核指标
  指本项目分年度实施的计划安排、具体指标和项目结束时要达到的技术与经济指标。计划进度与考核指标一定要明确、具体并尽可能量化。
  五、项目内容及金额
  指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资金投入总额、经费主要用途和资金筹措方式。其中国拨资金主要用于技术示范、技术培训、资料印发和项目组织协调补助等。国拨资金部分要按照附表二《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附表三《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和编报说明及要求编制详细的经费预算。
  (一)编报说明
  1.印刷费:项目有关技术报告、材料的印刷支出。
  2.咨询费:为项目实施而开展的专家咨询所需要的支出。
  3.水费:项目应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电费:项目应支付的电费支出。
  5.交通费:项目实施所使用的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
  6.差旅费:指项目承担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
  7.维修(护)费:项目实施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的修理和维护费用。
  8.租赁费:项目实施所必须租赁的试验用地、小型仪器及设备等发生的费用。
  9.会议费:项目实施所召开会议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会议文件资料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0.培训费:指为项目实施所开展的技术人员和农民培训等支出。
  11.专用材料费:指为项目实施购置所需要的实验(试验)材料、试剂药品、农药、化肥、农机具配件等发生的费用。
  12.劳务费:指参与项目实施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津贴及用工的劳务支出等。如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稿费、评审费等。
  13.委托业务费:试验示范中需要委托检测,或需要其他非项目组织单位、参加单位协作才能完成相关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14.专用设备购置费:实验必需的小型仪器购置费用。
  15.其他支出:指为促进项目实施、增进项目的影响力以及与社会的沟通所必需的宣传费用,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但现在无法预知的其它费用支出。
  (二)编报要求
  1.水费、电费两项合计控制在国拨经费的2%以内。
  2.交通费、差旅费两项合计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3.维修(护)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两项合计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4.专用材料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三项合计不低于国拨经费的40%。
  5.劳务费、咨询费两项合计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6.会议费、印刷费两项合计控制在国拨经费的10%以内。
  7.培训费不低于国拨经费的25%。
  8.其他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六、经济效益分析
  从经济的角度,重点分析项目实施后,投入产出与效益情况,以及推广应用前景预测。
  七、组织方式、运行管理与保障措施
  1.组织方式:指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从组织领导和行政管理方面所采取的组织形式和措施。包括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的组织体制等。
  2.运行管理: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采用的管理运行机制和模式。包括省首席专家及专家小组成员工作机制,行政单位、科研单位、技术部门和种子企业联合机制,科技入户机制,技术推广机制等内容。
  3.人员配备与保障措施:指保证本项目正常实施所需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配备、落实以及其他相关保障措施情况。
  八、装订要求
  项目实施方案要用A4纸双面印刷、羊皮纸封皮、胶订或者骑马钉装订成册(勿用塑料封皮等其他装订方法)。

  附件1-9:
优势农产品新品种推广项目指南
--新品种展示与示范

  一、项目目标
  2010年,我部继续开展优势农作物新品种展示与示范工作,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农民受益相结合的原则,突出主要农作物、优势产区和重点品种,新建新品种展示点210个,新建新品种示范方230个,进一步加快新品种的推广应用。
  二、项目内容
  (一)建立新品种展示点210个。在主要农作物和其它优势作物主要产区,择优选建新品种展示点210个。新品种展示点要选择在当地有代表性、交通便利的田块,在同等地力和栽培水平下,实行良种良法配套,充分展现每个品种的生长特性特征,树立展示品种相关信息的标识牌,编发品种与栽培技术要点明白纸,便于农业技术人员、广大农民和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品种田间考察比较,择优选种。展示品种应选择产量、品质和抗性等方面比较突出的新品种(含新引进品种),其中主要农作物品种必须通过或即将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每个展示点的品种数量应在30个以上。
  (二)建立新品种示范方230个。在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七大主要农作物优势产区,择优选建新品种示范方230个。每个示范方面积200-300亩,示范品种3-5个。按照因地制宜、良种良法配套原则,对表现特别突出的优良品种进行较大面积的示范展示,发挥其生产优势和规模优势,并树立示范品种信息标志牌,标明品种名称、生长特性、栽培要点及主要产量技术指标等,加大示范宣传力度,使农业技术人员和广大农民看得见、学得到、信得过,引导农民自觉接受新品种,加快优良新品种推广速度。
  三、实施区域及资金使用方向
  (一)新品种展示点。依据31个省(区、市)优势作物种植规模、分布和生产水平,结合申报单位具体情况,主要对小麦、水稻、大豆、玉米、棉花、油菜、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及新引进品种选建新品种展示点,每省(区、市)申报新品种展示点4-8个,具体申报展示点数量和展示作物详见附件2-1。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增加1-2种展示作物。每省(区、市)展示点补助经费12-20万元,主要用于展示点用地用水用工、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投入、举办现场观摩、印发品种信息和技术资料等费用补助。
  (二)新品种示范方。在31个省(区、市)分作物选建新品种示范方,计划选建主要农作物示范方约230个,其中水稻示范方60个,玉米示范方50个,小麦示范方40个,大豆、棉花、油菜和马铃薯示范方各20个。每个省(区、市)分作物选建示范方1-6个,具体申报数量详见附件1-9-2。每个示范方补助2万元,主要用于展示点用地用水用工、肥料农药等农资投入、举办现场观摩、印发品种信息和技术资料等费用补助。
  四、申报条件及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为承担我部农作物新品种展示和示范任务的省级种子管理部门。
  有关省(区、市)种子管理站(局)根据本项目指南及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附后),填制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9-3),并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申报文件、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报我部种植业管理司(3份)和财务司(1份),并发送材料电子版至nyszzc@agri.gov.cn。
  电话:种植业管理司种子处,010-5919334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编:100125

  附件1-9-1:
  2010年申报新品种展示点数量和展示作物

省份

展示点数量

主要展示作物

北京市

4

小麦、玉米、蔬菜

天津市

4

小麦、玉米、水稻

河北省

8

小麦、玉米、棉花、大豆、马铃薯、杂粮

山西省

6

小麦、玉米、棉花、马铃薯、杂粮

内蒙古自治区

8

小麦、玉米、大豆、马铃薯、杂粮

辽宁省

8

水稻、玉米、大豆、蔬菜

吉林省

8

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

黑龙江省

8

水稻、玉米、大豆、小麦、马铃薯

上海市

4

水稻、油菜、蔬菜

江苏省

8

水稻、小麦、棉花、油菜、玉米

浙江省

6

水稻、油菜

安徽省

8

水稻、小麦、大豆、棉花、油菜、玉米

福建省

6

水稻、蔬菜

江西省

8

水稻、油菜、棉花

山东省

8

小麦、玉米、棉花、大豆、花生

河南省

8

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水稻

湖北省

8

水稻、小麦、油菜、棉花、玉米

湖南省

8

水稻、棉花、油菜、玉米

广东省

6

水稻、蔬菜

广西壮族自治区

8

水稻、玉米、马铃薯

海南省

6

水稻、蔬菜

重庆市

6

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

四川省

8

水稻、小麦、玉米、油菜、马铃薯

贵州省

6

水稻、玉米、油菜、马铃薯

云南省

6

水稻、玉米、马铃薯

西藏自治区

4

小麦、青稞、杂粮

陕西省

6

小麦、玉米、油菜、马铃薯、大豆、杂粮

甘肃省

6

小麦、玉米、马铃薯、油菜、杂粮

青海省

4

油菜、马铃薯、青稞

宁夏回族自治区

4

小麦、玉米、马铃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6

小麦、玉米、棉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4

棉花、玉米

青岛市

4

玉米、蔬菜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