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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对早中晚籼稻成本利润等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对早中晚籼稻成本利润等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国粮办政〔2009〕194号)


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等省(区)粮食局:

  为研究完善国家粮食支持保护政策,合理确定明年早、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格水平,请你们对本省(区)2009年早、中、晚籼稻成本利润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对2010年早、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1.全省(区)早、中、晚籼稻总产量、商品量。

  2.早、中、晚籼稻单位面积产量。

  3.农民种植早、中、晚籼稻的成本(以亩为单位),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人工成本和土地成本。

  4.农民出售早、中、晚籼稻的平均价格(以50公斤为单位)及平均利润(以亩为单位)。

  二、有关要求

  一是请选择本省(区)早、中、晚籼稻生产具有代表性的主产县、农户进行抽样调查,将调查结果填写在《早、中、晚籼稻成本利润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内,其中总产量、商品量为全省(区)情况,其他项为抽样调查数据;

  二是根据全省(区)早、中、晚籼稻产量、商品量和本次调查的成本利润情况,研究提出2010年早、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格水平的建议;

  三是有关调研材料请于2009年9月21日前报国家粮食局政策法规司。

  联 系 人:周辉  陈书玉

  联系电话:010-63906270  63906269  63906283(传真)

  附件:早、中、晚籼稻成本利润情况调查表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早、中、晚籼稻成本利润情况调查表

  省(区)  调查户数:    户
品 种年 份总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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