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卫生处理质量安全月”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9年6月19日 质检办卫函[2009]621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为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卫生检疫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结合全国质量安全年活动有关要求以及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总局定于6月份在检验检疫系统内开展“卫生处理质量安全月”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配合全国“质量和安全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紧密围绕总局关于质量和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立足提高质量、保障安全,加强卫生处理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卫生处理技术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卫生处理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促进卫生处理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卫生处理质量安全月”活动,促进卫生处理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卫生处理质量体系和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卫生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卫生处理单位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确保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卫生处理工作的安全平稳有序开展,创造一个卫生安全的口岸环境。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各直属局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做好卫生处理安全质量检查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做好卫生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为开展“卫生处理质量安全月”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自查自纠。6月份,各直属局要根据总局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按照有关要求对所属各分支机构和在辖区内从事卫生处理工作的单位进行自查,认真填写卫生处理管理部门检查考核评分表(附件1)和卫生处理单位检查考核评分表(附件2),汇总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着手整改,做到边查边改。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明确责任部门与责任人,逐步落实并加以解决。
(三)重点抽查。各直属局自查结束后,总局将适时组织系统内部分专家组成检查组,选择部分直属局进行实地检查。
(四)活动总结。抽查结束后,总局将对自查和抽查情况进行总结,提出整改要求,并将检查结果向全系统通报,督促整改。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卫生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卫生处理质量安全月”活动的领导。各直属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分管局领导要亲自抓,做好各项检查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整治措施的落实,确保“卫生处理质量安全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认真部署,明确责任。各级检验检疫机构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分工,做好动员,精心部署,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计划和步骤开展卫生处理安全质量检查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各直属局的统一领导下,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努力做到检查单位数量到位、检查质量到位、隐患跟踪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全面检查。此次检查,根据以质取胜的战略,突出卫生处理工作质量、突出卫生处理行政监管职责、突出卫生处理单位主体责任这三个要点,全面排查、全力整治,确保今后的卫生处理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四)认真总结、按时上报。各级检验检疫机构要认真总结卫生处理质量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卫生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卫生处理整改措施及整改工作安排;卫生处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对卫生处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形成卫生处理质量安全月活动总结,并请于7月30日前,以直属局为单位将活动总结、考核评分表、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4)的书面及电子版本报总局卫生司。
联系人:庞连萍
联系方式:010-82261866 010-82260147(传真)
panglp@aqsiq.gov.cn
附件:1.卫生处理管理部门检查考核评分表
2.卫生处理单位检查考核评分表
3.卫生处理管理部门检查情况汇总表
4.卫生处理单位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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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卫生处理管理部门检查考核评分表 │
│ │
│ │
│ │
│ 被检查考核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检查考核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 检查考核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检查考核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得分与考核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说明
单纯管理型检验检疫机构填写卫生处理行政管理部门检查考核评分表一,总分共90分。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55~70分为限期整改;55分(含55分)以下为不合格。
管理执行型、执行型检验检疫机构填写卫生处理行政管理部门检查考核评分表一和表二,总分共120分。得分在100分(含100分)以上为合格;70~100分为限期整改;70分(含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卫生处理行政管理部门检查考核评分表(一)
┌───┬────────────────────────────────────┬───────────┬────┬───┐
│序号 │ 项 目 │ 评分说明 │ 分值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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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有保障卫生处理工作安全的管理制度 │ │ 1 │ │
├───┤ ├──────────────────────────────┼───────────┼────┼───┤
│ 2 │ │有保障卫生处理工作质量的管理制度 │ │ 1 │ │
├───┤ ├──────────────────────────────┼───────────┼────┼───┤
│ 3 │ │建立卫生处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 │ 1 │ │
├───┤ ├──────────────────────────────┼───────────┼────┼───┤
│ 4 │ │有卫生处理管理工作程序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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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专人负责卫生处理业务管理工作 │ │ 1 │ │
├───┤ ├──────────────────────────────┼───────────┼────┼───┤
│ 6 │ │有卫生处理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反应机制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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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有准确的卫生处理执法依据规定 │ │ 5 │ │
├───┤ ├──────────────────────────────┼───────────┼────┼───┤
│ 8 │ │建立卫生处理效果评价管理制度 │ │ 2 │ │
├───┤ ├──────────────────────────────┼───────────┼────┼───┤
│ 9 │ │有卫生处理不合格补救措施 │ │ 1 │ │
├───┤ ├────────────────────┬─────────┼───────────┼────┼───┤
│ 10 │卫生处理 │ │ 每月 │数据不全者不得分。 │ 3 │ │
├───┤ │ ├─────────┤ ├────┼───┤
│11 │工作质量 │ 有各个分支机构(或卫生处理工作点)卫生 │ 半年 │有分支机构的,有分 │ 2 │ │
│ │安全管理 │ 处理业务数据 │ │ │ │ │
├───┤ │ ├─────────┤ ├────┼───┤
│ 12 │ │ │ 年度 │支机构的数据即可。 │ 1 │ │
├───┤ ├────────────────────┼─────────┤ ├────┼───┤
│ 13 │ │ │ 每月 │无分支机构的,要求 │ 3 │ │
├───┤ │ ├─────────┤ ├────┼───┤
│ 14 │ │ 有各个分支机构(或卫生处理工作点)卫生 │ 半年 │有各个卫生处理工作 │ 2 │ │
│ │ │ 处理用药量统计数据 │ │ │ │ │
├───┤ │ ├─────────┤ ├────┼───┤
│ 15 │ │ │ 年度 │点的数据 │ 1 │ │
├───┤ ├────────────────────┼─────────┼───────────┼────┼───┤
│ 16 │ │ │ 每月 │根据卫生处理用药量 │ 3 │ │
├───┤ │ ├─────────┤ ├────┼───┤
│ 17 │ │ 有对各个分支机构(或卫生处理工作点)的 │ 半年 │和卫生处理业务量情 │ 2 │ │
│ │ │ 卫生处理工作质量进行初步判断的结论 │ │况判定。 │ │ │
├───┤ │ ├─────────┤ ├────┼───┤
│ 18 │ │ │ 年度 │缺项不得分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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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 卫生处理质量安全事故统计数据及备案资料 │ │ 1 │ │
├───┤ ├──────────────────────────────┼───────────┼────┼───┤
│ 20 │ │ 建立疫情应急处置物资储备机制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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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 卫生处理单位的资质管理职责在卫检处(科)或由卫检处牵头负责 │ │ 2 │ │
├───┤ ├──────────────────────────────┼───────────┼────┼───┤
│ 22 │ │ 有卫生处理单位管理办法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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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 有辖区内卫生处理单位名录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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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对卫生处│ 卫生处理单位资质考核情况备案 │ 全部经过资质考核准 │ 3 │ │
│ │ │ │ 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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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单位的│ 卫生处理单位档案齐全(申报材料、基本情况及业务开展情况、年 │ 缺项不得分 │ 2 │ │
│ 25 │ 资质管理│ 度考核材料、有从业人员名录、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 │ │ │
├───┤ ├──────────────────────────────┼───────────┼────┼───┤
│ │ │ 有对发生不同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卫生处理单位采取相应处罚措施的│ │ │ │
│ 26 │ │ │ │ 5 │ │
│ │ │ 规定 │ │ │ │
├───┤ ├──────────────────────────────┼───────────┼────┼───┤
│ 27 │ │ 对处罚的卫生处理单位能进行跟踪调查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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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 目 │ 评分说明 │ 分值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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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有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 │ 1 │ │
├──┤ ├───────────────────────────────┼────────────┼───┼───┤
│ 29│ │ 有2009年度监督检查方案(时间、地点、人员、内容) │ 缺项不得分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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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对分支机构(或卫生处理工作点)卫生处理工作监督检查每季度不 │ │ │ │
│ 30│ │ │ │ 2 │ │
│ │ │ 少于1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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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监督检查 │ 对辖区内卫生处理单位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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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时间、地点、监督检查人员 │缺项不得分 │ 1 │ │
├──┤ │ ├───────────────────┼────────────┼───┼───┤
│ 33│ │ │ 有检查出的问题 │ │ 1 │ │
│ │ │ 监督检查记录 │ │ │ │ │
├──┤ │ ├───────────────────┼────────────┼───┼───┤
│ 34│ │ │ 有整改措施 │ │ 1 │ │
├──┤ │ ├───────────────────┼────────────┼───┼───┤
│ 35│ │ │ 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说明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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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 建立培训制度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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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 成立专门的培训组织机构负责卫生处理培训工作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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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 每年至少培训1次 │ 不包括国家局的培训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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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有2009年培训计划(教材、教学大纲、教员、培训时间、培训地 │ │ │ │
│ 39│ 培 训│ │ 缺项不得分 │ 2 │ │
│ │ │ 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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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 有以前的培训记录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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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培训记录完整(时间、地点、教员、内容、受训单位、学员名单、 │ │ │ │
│ 41│ │ │ 缺项不得分 │ 2 │ │
│ │ │ 考核成绩等)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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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 有卫生处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行业标准等资料汇编 │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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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相关文件│ 卫生处理作业指导书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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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 卫生处理技术协作组通讯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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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卫生处理事故应急处置技术预案演练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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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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