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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做好2009年服务贸易工作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关于做好2009年服务贸易工作的指导意见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对于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至关重要,对于优化对外贸易结构、促进国内服务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2009年服务贸易工作,现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坚定信心,努力完成全年服务贸易增长目标

  (一)服务贸易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促进重点行业服务出口为重点,加强协调,完善政策,强化服务,力争2009年服务贸易增长10%左右,服务贸易结构继续优化,重点行业服务出口取得突破,服务贸易品牌逐步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初具雏形。

  (二)坚定应对金融危机的信心。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经济陷入衰退,大大影响了服务贸易的发展。金融危机对服务贸易的发展既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抓住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和国际产业加速转移的机遇,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对于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坚定信心,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意见》(国办发〔2008〕135号)文件精神,密切跟踪金融危机演化趋势以及对服务贸易的影响,及时掌握各国采取的应对措施,深入了解服务贸易企业在国际市场开拓、政策扶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保持服务出口的稳定增长。

  (三)加强服务贸易工作的统筹协调。发展服务贸易是一项系统工程。商务部将进一步加强服务贸易跨部门联系机制在政策协调方面的作用,在联系机制的框架下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建立更为紧密的重点部门工作机制。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继续大力充实服务贸易工作队伍和工作职责,各地要有专门的处室负责服务贸易工作,服务贸易发展较快的省市建议设立服务贸易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把服务贸易发展情况列入商务工作考核内容,有条件的地方要成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服务贸易发展跨部门协调联系机制。

  (四)充分发挥服务贸易的引导带动作用。要实现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有机结合,确立一手抓服务贸易,一手抓货物贸易的战略思想,充分发挥服务贸易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的优势,以发展服务贸易提升货物贸易的发展质量。要实现服务贸易与服务业的有机结合,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要建立政府与企业联系机制,推动成立本地的服务贸易行业协会,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政府和企业紧密联系的服务贸易促进协调机制和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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