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二、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的技术支持

  1.修改后的教育统计报表表式、相关指标解释及有关代码等内容请详见附件,或登陆“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www.stats.edu.cn)查询。

  2.由于今年报表修订变化较大,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认真了解并掌握统计报表修改内容的基础上,尽早安排对基层统计人员相关统计业务的培训,并提前落实好报表的印刷事宜,确保教育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做好今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的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今年教育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教育统计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做好教育统计的各项工作。

  2.加强培训,提供保障。地方各级教育统计部门要大力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为教育统计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由于今年报表修订相对往年变动较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今年报表修改后的内容和要求,结合上年数据存在的问题,组织好今年的报表培训、填报和数据汇总工作,不得延误全国汇总工作。

  3.依法统计,规范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思想,依法规范统计行为,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新修订的《统计法》,依法维护统计秩序,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杜绝随意干预、随意改动统计数据的现象发生,原则上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加强核查,提高质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总结过去已有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应继续做好教育统计数据重点核查工作,围绕社会关注、反映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热点问题的主要指标进行重点核查;落实数据质量监控制度,组织人员对本部门及所辖学校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统计数据汇总过程中,组织人员进行互查和抽查。

  5.强化分析,重在运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抓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等问题及时进行专题统计分析,主动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服务。加强对新问题的研究,不断提高统计分析的水平和质量。

  附件:2009/2010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修改内容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