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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国家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西)等5家单位继续授权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国家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西)等5家单位继续授权的通知
(国认实函[2009]128号)


国家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西)、国家针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粮油加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你中心已按要求通过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经审核,现同意对你中心继续授权。你中心可以继续以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名义,在授权检验的产品范围内开展质量监督检验业务,授权检验的产品范围及授权证书号见附件。
  你中心开展的上述质量监督检验业务,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
  你中心应继续抓好自身建设,加强管理,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
  请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到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领取授权证书及印章。
  附件:授权检验的产品范围及证书号

  二○○九年七月七日

  附件:
  授权检验的产品范围及证书号

序号

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名称

地点

证书号

授权检验的产品范围

法人单位名称

备注

1

  

国家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西)

江西景德镇

(2009)国认监认字(053)号

陶瓷

江西省陶瓷检测中心

授权检验的产品具体见证书附表

 

2

国家针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天津

(2009)国认监认字(100)号

针织产品

国家针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3

国家粮油加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沈阳

(2009)国认监认字(193)号

粮油加工机械

辽宁省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

4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

(2009)国认监认字(079)号

食品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5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2009)国认监认字(299)号

食品

北京市海淀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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