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评试点工作总结。有关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部属一级单位对项目绩效自评和考评的组织实施、考评结果的应用等进行总结,提出建立和完善交通预算项目绩效考评机制及绩效考评体系的意见和建议,完成绩效考评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请于2010年3月底之前,将试点项目绩效考评的自评报告、考评报告、试点工作总结报告以正式文件报部(财务司),同时上报电子文本。
(四)绩效考评结果的反馈。部财务司对交通预算项目绩效考评工作及绩效考评结果进行总结,并通过电子政务平台进行公示。各有关单位将绩效考评目标和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五、考评要求
(一)切实重视考评试点工作。项目绩效考评试点工作是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行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绩效考评体系而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规范行业管理行为、改进单位内部管理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各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绩效考评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加强组织协调。项目绩效考评试点工作涉及项目管理的多个单位和部门,需要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项目主管单位应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指导,组织考评人员专门培训,统一认识,提高考评实施人员水平;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和保障措施,形成良性互动,以确保试点工作按时完成。
(三)从严要求、确保试点工作质量。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主管单位应对自评与考评工作中使用的有关数据资料进行认真核实,准确反映项目实施情况,客观地提出自评意见和考评意见。参与绩效自评和考评的工作人员应注意做好试点项目有关资料和数据的保密工作。
(四)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积极运用绩效考评成果。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及时分析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工作方法,探索建立交通预算项目绩效考评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加快绩效考评工作进入常态化工作的进程;不断提高绩效考评结果的科学性,通过考评结果不断改进单位的预算管理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为开展好今年的绩效考评试点工作,部将浙江、江苏、河南、四川、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绩效考评项目列为本年度重点跟踪项目,并委托部科学研究院协助绩效考评试点单位做好考评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