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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200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要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求,以考生为本,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更加公平、和谐的招生考试环境;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标,鼓励和引导在职从业人员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拓宽视野,增强从业能力。现就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完善制度和措施,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监察部、信息产业部、国家保密局、武警总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15号)、《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作弊等行为的通知》(教学〔2008〕8号)和《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2 号附件)等文件精神,完善制度和措施,加大在试题试卷安全保密、防范有组织群体性作弊、遏制有组织异地报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等方面的工作力度,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维护成人高考的公平和秩序。完善省级成人高考考生诚信档案制度,广泛开展“诚信考试光荣、考试作弊可耻”的教育活动,促进良好考风考纪环境的形成。

  二、采取多种措施防范替考和冒名顶替上学情况发生。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在报名阶段杜绝考生持假身份证报考的现象,要现场采集考生电子照片,统一打印带有考生电子照片和身份证号码的准考证。考试阶段要认真对照核查考生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成人高校要将录取通知书统一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新生入学报到时要使用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核查报到新生的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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