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健全完善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认真查处各类林业生产安全事故。
(二)林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2.加强林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按照企业为主、地方为辅、国家扶持的原则,加强林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
13.加快推动林业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强引导推动,强化科研单位和企业在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应用中的主力军作用。一是加大林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力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科技含量和工艺、技术、装备的安全水平。二是组织引导各类林业企业深入剖析自身安全科技需求,针对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凝炼科技项目,以科技项目为平台,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进行科技攻关,研究并提出防范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技术装备和对策措施,从根本上提高林业企业安全技术水平。三是搞好林业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探索建立科技推广应用激励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使林业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尽早应用、快见成效。林业企业要发挥林业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主体作用,主动自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积极开展先进、适用、成熟的林业安全生产技术应用与示范,改造提升现有生产工艺装置,改善林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林业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有能力的林业企业要带动相关企业进行安全技术推广的应用,切实提高林业整体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4.加大林业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投入。积极协调地方有关部门,制订有利于林业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价格等经济政策,加大林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投入。要加大对应急平台、应急救援队伍、科技支撑平台、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研发的投入。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着重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示范与推广应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真正使企业成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建设主体和投入主体。要扩大投融资渠道,采取市场化和捐助等方式筹措资金,加大林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的投入。
(三)林业安全生产队伍建设
15.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巩固深化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成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集中教育活动变成经常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林业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构建有利于林业安全发展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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