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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2009修订)

  其他类:可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工作需要,双方协商确定,开展安全评价活动。
  备注:
  1.通用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碎纸机、录音设备、对讲机、GPS定位仪、激光测距仪、个体防护用品、交通工具等。
  2.办公条件:甲级资质机构不少于400平方米,其中:档案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乙级资质机构不少于250平方米,其中:档案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3.专业能力可通过专职安全评价师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学术专著、科研论文、科技发明、科技进步奖等从业经历证明材料。

  附件2
  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审批备案表

机构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有效期

年 月 日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安全评价

业务范围

(文字表述)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

负责人

 

安全评价

师人数

一级:  人;   二级:  人;   三级:  人

从业人员职称

高级:  人;

中级: 人;初级:  人:

注册安全

工程师人数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编号

 

颁发日期

 

注册资金

 

颁发机关

 

有效期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邮政

编码

 

电 话

 

传真

 

电子

邮箱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移动

电话

 

机构负责人

 

电话

 

移动

电话

 

机构联系人

 

电话

 

移动

电话

 

备注: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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