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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开展“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活动的通知


  (一)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以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为主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推进中央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促进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开展“三项行动”活动的重点工作是: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坚决查处瞒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继续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开展“三项建设”活动的重点工作是:深入贯彻执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工作安排。

  1.贯彻部署阶段(6月中旬前)。

  国资委结合当前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组织召开部分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题座谈会,深刻剖析引发事故的深层次原因,研究、交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法和经验。各中央企业研究制订“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此阶段中央企业的重点工作是,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

  2.开展推进阶段(6月中旬至10月)。

  国资委组织《暂行办法》培训,进一步推动《暂行办法》的贯彻实施。各中央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活动。此阶段中央企业的重点工作是,贯彻执行《暂行办法》和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

  3.督查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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