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以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为主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推进中央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促进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开展“三项行动”活动的重点工作是: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坚决查处瞒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继续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开展“三项建设”活动的重点工作是:深入贯彻执行《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暂行办法》),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工作安排。
1.贯彻部署阶段(6月中旬前)。
国资委结合当前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组织召开部分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题座谈会,深刻剖析引发事故的深层次原因,研究、交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法和经验。各中央企业研究制订“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此阶段中央企业的重点工作是,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
2.开展推进阶段(6月中旬至10月)。
国资委组织
《暂行办法》培训,进一步推动
《暂行办法》的贯彻实施。各中央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活动。此阶段中央企业的重点工作是,贯彻执行
《暂行办法》和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
3.督查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