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开展“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活动的通知
(国资发综合[2009]115号)
各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张德江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中央企业“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活动的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当前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各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张德江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狠抓落实,加强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当前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建筑企业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局面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各中央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心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现象发生。要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加强对生产关键环节、重要部位、重点设备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施工队伍和作业人员的管理,坚决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三、认真组织开展“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活动
各中央企业要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2009〕4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本企业“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实施方案,针对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