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采伐天然林的批复
(林资发〔2009〕153号)
甘肃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占用人工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采伐天然林的请示》(甘林资字〔2009〕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2009年采伐天然林蓄积40893立方米,出材量21951立方米,全部用于抚育间伐作业。所需采伐限额占用该局2009年人工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
二、请你厅要求该局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小陇山林业实验局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试验示范点的批复》(林资发〔2005〕109号)、《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试验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和《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试验示范点建设作业设计》的规定进行采伐,确保此次批复的采伐限额用于示范点的抚育间伐等森林可持续经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