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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印发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文件的通知

  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要着重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抓紧在两年内尽快完成农村各立档单位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修改与完善工作;二是为农村各种新型社会组织和新的工作领域建立档案,特别是土地流转和农产品种植、检测、加工等方面的档案,事关农民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更要严密建好和管好;三是要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各种信息网络,上载档案信息,让农民不出村庄就可以方便地利用档案。2009年国家档案局准备做三件事来促进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第一件事是我本人要把湖北宜都市作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联系点,重点抓上列三项工作。希望各省、地、县三级档案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领导同志,也每人确定一个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联系点,联系点可以是县,也可以是乡镇或村,同样重点做好上列三项工作。第二件事是争取与有关涉农部门共同启动“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评选试点工作,希望各地争创示范县,用示范县来带动其他农村地区的档案工作。第三件事是启动和推进实施“农村档案资源共享工程”,目的是让农民能便利地利用档案。实现农村档案资源共享,可以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利用其他部门已经构建的农村公共信息平台,上载或提供档案信息。例如:可以把公开政务信息和已公开档案数字化,上载到“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等网络平台上;可以通过本地电视台滚动播放字幕等方式,把公开政务信息和已公开档案信息传送给广大农民;可以把农民需要的已公开档案、信息汇编成册,送到乡村档案室和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等农村文化场所。第二种办法是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支持,为档案系统专门建设农村档案资源共享平台。这种办法需要的投入比较多,但有条件的省或地、县经过争取也是可以做到的。我局也打算下一步向有关部门争取这方面的投入。希望各级档案部门不等不靠,各显神通,各自争取。特别是第一种办法投入不需很多,只要档案部门加以努力就能做到。各级档案部门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采用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可行办法,推动早日实现农村档案资源的共享。
  3.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等重大活动,开展各种档案宣传和服务。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是2009年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活动。各级档案部门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开展的重点宣传活动,主动提供档案服务;另一方面要发挥自身优势,立足档案特色,利用报刊、出版物、电视文献片、展览、网络、讲座、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成功经验。我们将从明年1月1日起,在国家档案局网站连续推出系列专题视频“共和国脚步--1949年档案”,一周一个专题,全年共52个专题,每个专题围绕一个重大事件,综合运用文件、照片、录音、录像等各类档案,制作成多媒体视频;将同中央电视台联合摄制电视文献片《毛泽东在1949》;将编辑出版《新中国60年珍贵档案》等系列丛书和《共和国足迹》录音专辑;将积极参加中央有关单位组织的重大宣传纪念活动。希望各级档案部门尽早规划和筹划,精心组织好庆祝建国60周年以及其他重大庆祝纪念活动的宣传和服务工作,掀起爱国主义教育的新高潮。
  要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加快推进档案馆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示范基地试点工作。基地建设要针对未成年人的接受能力和特点,增强参与性、互动性,增强吸引力,更有效地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在面向社会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也要加大对档案工作尤其是档案利用效果的宣传。国家档案局将从明年开始,每年主动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宣传档案的利用效果和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每年10月底之前,各省级档案局要向国家档案局和本地区领导报送当年本地区10-15个典型利用事例,各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档案部门要向国家档案局和本单位领导报送1-2个典型利用事例,国家档案局将把这些利用事例汇编出版,并向媒体发布,以此来扩大对档案作用的宣传,提高社会的档案意识。
  (三)推动“两个体系”建设
  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是以人为本思想对档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科学发展的形势给档案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是对我国档案工作实践新趋势的新总结,也是对以往档案工作体系薄弱方面的新加强。各级档案部门要把建设“两个体系”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抓手,全方位推进,特别是下大力深化、细化,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抓实。
  1.抓紧修订和制定有关法规规章。2009年要加快推进相关法规规章的修订和制定工作。一是要继续开展《档案法》修改工作;二是要继续落实国家档案局8号令。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都要加强督促各立档单位在一两年内完成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修改工作,并对其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把涉及普通人、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反映该单位基本职能的文件材料列入归档范围,并延长其保管期限。这是建设“两个体系”的基础和条件,这项工作做不好,大量涉及普通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种文件材料就会被排斥在归档范围之外,无法纳入档案资源体系。三是要尽快修改各级各类档案馆的进馆范围。仅把涉及普通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种文件材料纳入归档范围是不够的,还必须将其纳入进馆范围,使其成为各级各类档案馆馆藏的组成部分,才能真正建立起永久性的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各级各类档案馆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才能成为现实。因此,各级各类档案馆都要抓紧修改各自的接收档案范围,实现与有关立档单位归档范围的有效衔接,切实做到把涉及到人的档案、把有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档案完整齐全地接收进馆。四是要在符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加紧修改有关档案利用的规定,注意保障普通群众利用档案的权利,尽量为广大人民群众利用可以利用的档案提供方便。同时,要对档案工作规章体系进行梳理,凡是不符合以人为本思想,不利于“两个体系”建设的内容,都要抓紧进行修改。
  2.重视已有档案中民生档案资源的整合与开发。在过去已形成的档案中,含有大量的民生信息,与改善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息息相关。如户籍档案、婚姻档案、干部职工人事档案、人口普查档案、知青档案、军转人员档案、土地承包档案、林权档案、移民档案、土地征用拆迁档案、房地产档案、就业档案、医疗档案、保险档案、计划生育档案、学籍档案等等。由于种种原因,在一些地方,这些档案处于保管比较分散,检索不甚便捷,人民群众不知到哪儿利用、如何利用的状态。有关档案部门要赶紧摸清家底,优先整理,优先数字化,对这些档案资源进行科学整合,大力开发利用,构建并完善民生档案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方便。
  3.及时建立新形成的民生档案。随着小康社会建设向前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在改善民生方面不断出台新的政策、开展新的工作,随之形成了多种类型的民生档案。各级档案部门对此要密切关注、跟踪服务,及时把各种新形成的与人民群众有关的档案列入归档范围、进馆范围,纳入档案资源体系。例如,对近年新形成的新型合作医疗档案、就业培训档案、居民健康档案、民情档案、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档案、新型服务性组织档案、新型劳资关系档案、产品质量档案、社会保障档案、土地流转档案、民营企业档案等,我们都应该及时跟踪,指导建档。2009年,国家档案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制定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专业档案的管理办法,并对《关于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意见》、《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地档案部门也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涉及民生的专业档案的监管力度,切实把民生档案建好、管好、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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