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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和下达资金控制指标的通知


  注:1、耕地面积:指主要用作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耕翻的土地面积。
  2、有效灌溉面积:灌区现有工程、水源条件下能正常灌溉的面积。
  3、旱涝保收面积:水利设施达到一定设计标准,遇到旱涝灾害仍能保证高产稳产的农田面积。
  4、播种面积:是指播种季节结束时实际播种或移植有农作物的面积。
  5、复种指数:指一年内耕地上农作物播种面积与耕地面积之比。
  6、水资源总量:水资源总量是指降水所形成的地表和地下的产水量,即河川径流量和降水入渗补给量之和。
  7、水资源可利用量:是指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考虑技术上的可行性、经济上的合理性以及生态环境的可承受性,通过工程措施可以获取并利用的一次性水量。

  附表2:
  2005~2008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情况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投资(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工程效益
总计各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补助项目资金其他渠道投资大中型末级渠道(km)小型灌区灌排渠道(km)田间工程(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万亩)小型水源工程(处)小型泵站(处)小型雨水集蓄工程(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新增农业生产能力农民年人均增收(元)
小计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地(市)
  级财政
县级财政
  (乡)级财政
农村集体自筹集资投劳
  折资
贷款其它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国土老建扶贫其它年新增供水能力
  (万m3)
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
  (万亩)
改善灌溉面积(万亩)增加补灌面积(万亩)恢复、新增和改善排涝面积(万亩)年新增节水能力(万m3)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万公斤)年新增经济作物产值(万元)
                                 

  注:1、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包括管灌工程、喷灌工程及微灌工程等。

  附表3: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情况汇总表

现有小农水工程数量用水户协会工程管理情况(万亩)
合计塘坝小型灌排泵站小型引水堰(闸)机井小排涝闸小型雨水集蓄工程数量其中已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协会数量用水户协会管理灌溉面积村组集体管理灌溉面积承包租赁管理灌溉面积其它管理灌溉面积
             

  注:1、本表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处数:只统计小型蓄、引、提、排工程处数,灌排渠系及其建筑物不统计。

  附表4:
  大中型灌区灌溉渠系现状汇总表

灌区规模灌区处数设计灌溉面积 (万亩)有效灌溉面积 (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渠系水利用系数骨干灌溉渠系末级灌溉渠系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备注
渠道长度(km)已衬砌渠道(km)工程完好率(%)渠系建筑物渠道长度(km)已衬砌渠道(km)工程完好率(%)渠系建筑物合计管灌面积(万亩)喷灌面积(万亩)微灌面积(万亩)
设计座数实际座数工程完好率(%)设计座数实际座数工程完好率(%)
合计 \\    \  \  \  \     
大型                      
重点中型                      
一般中型                      

  注:1、大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上的灌区;重点中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30万亩的灌区;一般中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5万亩的灌区。
  2、设计灌溉面积:按规定的保证率设计的灌溉面积。
  3、有效灌溉面积:灌区现有工程、水源条件下能正常灌溉的面积。
  4、灌溉水利用系数: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利用的水量与渠首引入总水量的比值。“合计”和“小计”栏填写全省(市区)、地市、县(市区)均值。
  5、渠系水利用系数:末级渠道输出输出流量(水量)与干渠首引入流量(水量)的比值,也是各级固定渠道水利用系数的乘积。
  6、本规划所指大中型灌区骨干灌溉渠系:系设计流量1m3/s及以上的固定灌溉渠道,排灌结合渠道按灌溉渠道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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