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1. 一律采用A4纸张,空表可以复印,也可以通过我局网站(www.sfda.gov.cn)下载。
2. 本表可打印或黑色或兰色钢笔及碳素笔如实、认真填写,打印或手工填写均有效,但“本人签名”栏须本人亲笔签名。如所填内容较多,可以增加A4纸附页。
3. “学位”栏中填写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最高学位。
4. “技术职称”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
5. “拟承担专业”栏中为您认为最适宜参加化妆品技术审评的专业或领域,不超过两项。
6. “教育经历”栏中填写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位、专业及学习经历。
7. “专家所在单位意见”栏:专家所在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由专家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件2:
委员推荐表
(推荐单位填写)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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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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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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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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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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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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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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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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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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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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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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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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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委员所在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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