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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关于推荐化妆品评审专家的通知


  填表说明:
  1. 一律采用A4纸张,空表可以复印,也可以通过我局网站(www.sfda.gov.cn)下载。
  2. 本表可打印或黑色或兰色钢笔及碳素笔如实、认真填写,打印或手工填写均有效,但“本人签名”栏须本人亲笔签名。如所填内容较多,可以增加A4纸附页。
  3. “学位”栏中填写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最高学位。
  4. “技术职称”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
  5. “拟承担专业”栏中为您认为最适宜参加化妆品技术审评的专业或领域,不超过两项。
  6. “教育经历”栏中填写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位、专业及学习经历。
  7. “专家所在单位意见”栏:专家所在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由专家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件2:
  委员推荐表
  (推荐单位填写)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最后学历

 

最后学位

 

技术职称

 

推 荐 专 业

 

推荐单位

 

单位地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被推荐委员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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