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用冷冻精液:检查冷冻精液生产单位是否按照要求生产、标记冷冻精液,是否及时供货;冷冻精液使用单位是否建立使用台账,是否有冷冻精液领用手续,是否有冷冻精液使用记录和配种记录。
4.项目执行情况:检查种公牛站冷冻精液生产和供货进度;项目执行单位的工作进度,包括冷冻精液使用数量、配种数量、妊娠数量、产犊数量等。
5.项目管理情况:检查奶牛建档立卡情况,配种费与冷冻精液费是否分开,配种员培训和管理情况,配种母牛、犊牛是否佩戴耳标等。
三、检查范围
入选2008年奶牛良种补贴项目的36个种公牛站和全国39个奶牛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单位。
四、检查步骤与方法
(一)全面自查(6月8日 -6月20日)
各项目单位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奶牛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农办财〔2008〕68号)的要求,组织对本地区2008年奶牛良种补贴项目工作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2006年6月20日前报农业部奶业管理办公室。
(二)重点督查(6月20日 -7月1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我部将组织三个督查组对重点省份开展重点督查,督查重点省份为山东、天津、河北、山西、黑龙江、内蒙古。督查采取以下方式:
1.每个省至少抽查2个项目县;
2.采取现场检查,查验原始记录包括冻精采购、供应和销售记录,查验种公牛站和冻精使用单位经济往来账;
3.听取省、市、县畜牧部门汇报,召开由种公牛站管理和技术人员、人工授精技术员、奶牛养殖户、项目管理人员参加的座谈会。
五、有关要求
(一)各省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项目专项检查,精心组织,对辖区内的项目承担单位逐一进行检查,确保检查不流形式、不走过场。
(二)要认真分析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及时总结项目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方案要求及时提供和报送自查报告。
(三)重点督查省畜牧部门要积极配合督查组完成有关督查工作。
(四)各地要通过此次督查工作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及时整改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