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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防止甲型H1N1流感通过进境集装箱传入的紧急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2月27日,实施日期:2010年2月27日)废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防止甲型H1N1流感通过进境集装箱传入的紧急通知
(2009年5月7日 国质检检[2009]184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鉴于卫生部2009年第8号公告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为防止甲型H1N1流感疫情通过进境集装箱(包括重箱和空箱,下同)传入我国,根据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进境集装箱检验检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和《进境集装箱检验检疫工作程序》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来自甲型H1N1流感流行国家和地区的进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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