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评估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安全预防措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加强安全事故预警、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风险较大的重点桥隧工程和大型水上结构工程,应按规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及安全监测工作。对安全风险高,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工程,应责令停工整改,坚决制止强令赶工和冒险作业行为。
八、 总结专项治理经验,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行动的成熟经验,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度化,长期坚持。继续落实和完善专项行动中建立起来的施工现场危险告知、专项施工方案审查、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登记销号等“五项制度”。严格执行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设置施工驻地,严禁长大隧道无超前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等“四项严禁”措施。促进隐患排出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九、 积极推行工地安全标准化,促进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尽快制定本地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施工人员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标准,并进行达标验收。要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抓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和细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促进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
十、 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地方人民政府要求,制定本地区交通建设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组织、程序、资源及措施,满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从业企业应急预案的监督检查,增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行业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十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营造行业安全文化氛围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认真开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发证和安全监理人员培训教育工作。督查各参建单位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农民工上岗、转岗前的安全技能培训。采用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强安全文化知识宣传,积极推动安全文化进项目、进标段、进班组。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促进交通建设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