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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的通知
(人社部函〔2009〕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精神,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集中宣传和展示技工院校改革和发展成果,推动技工院校扩招计划的顺利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2009年5月上旬组织开展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09年5月4日至10日,共7天。

  三、宣传主题

  技能就业,技能成才。

  四、宣传内容

  (一)党和政府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主要包括:高技能人才地位作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就业市场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技能人才稳定就业等情况;国家和地方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表彰、流动、保障、资金投入等方面的政策。

  (二)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成就与政策。主要包括:近五年来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情况;技工院校培养技能人才促进经济发展情况;技工院校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士兵等职业培训的情况;技工院校招生、办学、就业等情况;国家和地方支持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扶持政策。

  (三)技工院校培养目标与办学特色。主要包括:技工院校教学计划大纲、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学设施设备、校企合作、教材开发、毕业生就业等情况。

  (四)优秀高技能人才典型事迹。主要包括:优秀高技能人才,尤其是享受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的成长经历、突出成绩、先进事迹,对企业生产效率提高和产品质量提升的贡献等。

  五、宣传方式

  (一)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舆论宣传工具,围绕技能成才和技工院校招生工作进行大力宣传。主要采取新闻播报、专题对话、绝招绝技展示、公益广告等形式进行电视宣传;主要采取新闻播报、政策解答、专题采访等形式进行广播宣传;主要采取新闻发布、主题文章、采访学校等形式进行报刊宣传;主要采取在线问答、在线调查等形式进行互联网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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