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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

  (八)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机关干部下访制度。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改进工作、主动化解矛盾的具体体现和有效措施。部、省两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和司局、处室领导应以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和包案解决问题为主要形式接待群众来访。市(地)、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并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党政领导均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深入投诉受理和纠纷调处部门,听取群众意见,指导调处工作,落实改进措施。
  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带着问题和重点信访案件下访,立足解决和减少卫生信访突出问题,了解掌握和检查指导地方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卫生法律法规制度及解决卫生信访突出问题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和完善政策以及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
  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构建卫生信访工作新格局
  (九)建立健全卫生信访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一是加强卫生部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信访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开展形势分析,共同研究解决重大信访案件;二是加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的协调配合,从信访信息中分析研判涉及本部门职责的问题,形成解决信访问题的合力;三是加强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解决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其专业和资源优势;四是加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地争取地方党政领导和政府各部门对卫生信访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根据卫生信访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建立卫生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信访问题会商机制,整合技术、行政和社会管理资源,有效解决卫生信访问题。
  (十)建立卫生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从不同层面对各种可能引发信访问题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进行排查。经常性排查应与制订年度维稳与信访工作计划同时进行,并逐级上报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和突出问题、化解与稳控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包案责任人。重要节点前要组织开展集中排查与化解活动。
  加强对信访积案的化解力度,认真分类清理,建立台帐,逐一制定化解方案,包括措施、步骤、时限和包案责任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对于一些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越级上访的信访案件,必须由党政主要领导包案,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十一)建立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卫生信访信息传递渠道,为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参考,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要认真组织开展卫生信访信息分析研判工作,捕捉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息,按规定及时报送并超前做好工作。要抓住分析研判中暴露出来的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卫生行政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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