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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失效]


  2.甲型H1N1流感确诊患者病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通风良好,独立设区,与其他病区相隔离,有明显标识。

  (2)布局合理,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三区无交叉。

  (3)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患者专用通道。

  (4)患者戴外科口罩,仅限于病房内活动。

  (5)收治重症患者的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应当设在隔离区。

  (6)医务人员办公室与病房有一定距离,无交叉。

  (7)严格探视制度,不设陪护,原则上不探视,若患者病情危重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8)尽量减少转运患者。必须转运时,让患者戴外科口罩,转运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并事先告知接受区关于患者的诊断以及相应的医院感染防控措施。除急救外,运送途中避免实施机械通气等易引发气溶胶的危险操作。

  (9)患者死亡后,应尽早将尸体送往太平间,告知太平间工作人员死者为甲型H1N1感染患者。太平间、殡葬工作者处理尸体时应当实施标准预防措施。

  3.已经建立负压病房的医院可以采取房间隔离,具体要求包括:

  (1)整个病区空气的流向为从办公区 → 走廊 → 缓冲间→ 隔离病房,保证病区通风良好。

  (2)将隔离病房视为污染区,隔离病房外的走廊与患者房间之间设立缓冲间,防护用品置于缓冲间内。

  (3)医务人员进入隔离病房前,在缓冲间内穿戴防护用品,离开隔离病房时,在缓冲间脱摘防护用品。

  (4)患者的一切诊疗护理工作和患者的生活活动均在病室内完成。

  三、防护技术

  (一)医务人员防护原则。

  医务人员甲型H1N1流感的防护依据标准预防原则,并根据甲型H1N1流感的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和接触隔离措施。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务人员在工作时接触甲型H1N1流感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按照导致感染的危险性程度采取分级防护,防护措施应当适宜。

  1.医院内所有区域应当采取标准预防。标准预防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被视为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接触有明显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的物质,或者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要防止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又要防止非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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