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失效]

  (2)在清洁区和潜在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之间应当分别设立缓冲带或者缓冲间,并有实际的隔离屏障(如隔离门)。

  (3)各区之间使用颜色区分,清洁区划蓝色线,潜在污染区划黄色线,污染区划红色线,以警示医务人员。

  (4)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专用通道。

  (5)个人防护用品置于不同区域,医务人员在不同区域穿戴和脱摘相应的防护用品。

  (6)整个病区应当通风良好,保证空气流向从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不能逆流。

  (二)不同部门的隔离措施。

  1.发热门(急)诊

  医疗机构应当按规定设立发热门(急)诊,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及时引导相关患者到发热门(急)诊就诊。发热门(急)诊应采取如下措施:

  (1)远离其他门诊、急诊,独立设区,出入口与普通门急诊分开,标识明显。

  (2)有备用诊室。

  (3)设隔离卫生间。

  (4)挂号、就诊、检验、检查、取药等能全部在该区域内完成。

  (5)设立较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

  (6)发热和急性呼吸道症状患者应当戴外科口罩,若病情不允许,在咳嗽或打喷嚏时用卫生纸遮掩口鼻,然后将卫生纸丢入医疗废物容器。

  (7)近距离接触(距离<1米)急性发热性呼吸道症状患者,医务人员应采用“标准预防+飞沫传播预防”的措施。

  2.隔离留观室

  (1)独立设区,标识明显。

  (2)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无交叉。办公室与留观室尽量保持一定距离。

  (3)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

  (4)患者病情允许时,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三)收治甲型H1N1流感患者定点医院的隔离措施。

  1.疑似患者病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通风良好,独立设区,与其他病区相隔离,有明显标识。

  (2)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三区无交叉。

  (3)医务人员办公室与病房有一定距离,无交叉。

  (4)疑似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

  (5)患者戴外科口罩,不能离开病房,严禁患者间相互接触。

  (6)严格探视制度,不设陪护,原则上不探视,若患者病情危重必须探视时,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