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内设机构及有关职能的批复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你所《关于调整内设机构和有关职能的请示》(中检人[2008] 49号)收悉。经局党组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内设机构及有关职能批 复如下:
一、内设机构调整
(一)增设光机电医疗器械检验室。
(二)增设标准化研究室。
(三)将分析测试中心更名为分析测试室。
(四)将仪器设备处更名为仪器设备管理处。
(五)将科技教育处更名为科研管理处。
(六)将人事处更名为人事教育处。
(七)将外事处更名为国际合作处。
二、内设机构职能调整
(一)将原由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承担的“负责小型光机电类医疗器械构检验”职能划归光机电医疗器械检验室。
(二)将原由科技教育处承担的“组织全国药检系统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负责来所进修、培训和实习人员的管理;负责本所研究生招录、学籍及生活管理;负责全国药检系统在职硕士班的有关工作”等职能划归人事教育处。
(三)将原由质量管理处承担的“负责组织计量检测仪器校准工作"职能划归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标准化研究中心。
(四)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标准化研究中心增加“负责计量检测仪器标准化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等"职能。
三、主要职责
(一)光机电医疗器械检验室
负责光机电类医疗器械(包括医用电器、有源及无源类光学器械)的检验;开展相应技术方法研究及技术人员培训。
(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标准化研究中心
负责全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检验检测相关标准的管理工作;负责计量检测仪器标准化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和管理;组织开展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及新仪器的标准化研究;负责相关标准化技术交流与合作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