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服务“三农”,促进农产品扩大出口
以服务“三农”为中心,2009年继续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全额免收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检验检疫费。进一步完善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传入体系,指导和帮助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收集整理输入国家或地区的检验检疫要求,为企业组织生产和进出口贸易提供咨询服务。科学确定动植物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控方案,强化注册登记、产品风险分级和企业分类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出口食品农产品的区域化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建立一批出口农产品示范区。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和原产地标记、地理标志保护,加大我国农产品对外准入谈判力度,扩大我国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
五、服务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办好大型国际会展
积极配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针对重点产业、重点工程和重点企业,制定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予以重点扶持。收集研究进口国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做好对企业的培训及咨询服务工作。突出技术把关服务作用,支持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节能环保型产品出口。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在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中发挥检验监管职能作用。积极做好世博会、广交会、东博会等重大国际会展检验检疫工作,提高检验检疫服务能力,制定检验检疫优惠政策,为成功举办会展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六、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积极推进贸易便利化
进一步推进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绿色通道待遇。大力推行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按照监管有效、风险可控的原则适当放宽申请直通放行企业的条件要求。对直通放行货物,要加强与海关的密切配合,实行灵活、有效监管。严格实行24小时预约检验检疫制度,建立相关的值班制度和责任制度,向进出口企业公布多种联系方式,为进出口企业提供全天候的服务,加快通关速度,降低企业成本。大力支持边境贸易发展,规范边境贸易检验检疫秩序,简化工作程序,下放审批权限,促进边境贸易健康发展。
七、加大宣传协调力度,帮扶企业充分享受优惠政策
加强与地方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搞好协作配合,为检验检疫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渠道,让广大进出口企业及时、便捷地了解检验检疫各项优惠政策。对进出口企业组织开展各类和多种形式的培训,鼓励其用足用好各种便利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优势,引导、帮助国内商(协)会和企业积极有效参与国际贸易和应对各种技术贸易措施,最大限度维护我国出口企业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