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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做好2010年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认证认可部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做好2010年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认证认可部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认监委各部室及下属单位:
  日前,质检总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做好2010年度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检验检疫部分)申报工作的通知》(质检科函[2009]10号),认证认可作为质检总局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提升认证认可的科技支撑能力,及时解决认证认可所面临的科技问题,更好地为质检业务工作服务,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现将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申报范围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在征求认监委各业务部门意见和“十二五”需求的基础上,筛选出来的项目,详见《2010年度总局科技计划项目(认证认可)申报指南》(附件1),满足要求的单位均可以申报;另一部分是自由申报项目,各单位可以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提出迫切需要解决的科技问题,组织申报。
  2、由于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的补助经费一般较少,因此,在起草项目建议书时,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项目的研究范围不宜太大太泛,考核目标应明确、具体。
  3、成果的推广应用价值是立项评审时的一个重要条件,因此,在项目建议书中应对项目成果的推广应用前景进行阐述。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请各单位注重青年人才的培养,安排一定数量的优秀青年人才担任项目主持人。
  至申报之日,属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宜作为2010年度项目主持人:
  1、承担在研的国家科研计划课题或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的;
  2、主持2个及以上在研总局科研计划项目的;
  3、主持在研项目超期一年以上(含一年)但未得到延期批准的;
  4、主持在研项目延期两次及以上的;
  5、无法保证主持项目所必需科研时间的(在任行政领导原则上不担任项目主持人)。
  三、申报方式与要求
  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及自行立项准备上报的项目,填写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我部,待我部审核推荐,通知项目申报人后方可执行以下操作:
  1、申报方式:本次申报采用网络申报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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