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继续实施中医药传统知识特殊保护政策试点项目。
8.完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体系建设,构建以质量技术要求为核心,以地方标准为基础的综合标准体系,力争完成40%的地理标志产品的综合标准。
9.加强与企业的协作联系沟通,共同开展打击防范、执法培训、信息沟通和宣传教育等合作,以提升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进企业自主创新。
10.加强广播影视领域知识产权状况调研,加强广播影视知识产权、新媒体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和广播影视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究,推进影视创意产业发展,发展视听新媒体。
五、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计划
(一)宣传方向
1.报道各地区、各部门落实中央要求,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新成效,宣传一批保护知识产权的先进典型。
2.将知识产权宣传列入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宣传计划中。
3.重点跟踪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的中央企业,通过对口交流、会议研讨和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及时总结和推广中央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4.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纳入2009年度全国法制宣传计划,在全社会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5.发挥好广播影视大众媒体宣传优势,积极开展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工作。
(二)开展大型宣传活动
1.组织200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2.启动中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
3.面向地方政府和企业,宣传和贯彻标准制定中有关专利的处置原则,指导我国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形成国家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订工作。
4.举办“2009中国商标节”,发布《中国商标战略发展报告》。
5.加大商标行政执法案件公布力度,鼓励和推动地方工商局公布更多的商标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商标案件查处工作的透明度。
6.开展“版权保护在中国”--新中国成立60周年版权保护大型系列宣传活动。
7.积极推动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基地的创建和评选工作,树立版权保护优秀典型,推广版权保护先进经验,促进版权相关产业发展。
8.组织“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力度。
9.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作为“法律六进”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
10.组织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实施十周年纪念活动,表彰为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做出贡献的品种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