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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绩效考评试点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绩效考评试点工作的通知
(农办财[2009]37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央级教科文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财教[2005]149号)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选择2007年度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作为我部农业科研项目绩效考评试点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任务

  项目绩效考评根据项目执行阶段分为项目实施过程考评和项目完成结果考评两个阶段。因2007年度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执行期尚未届满,本次考评为项目实施过程考评,即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阶段性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项目完成结果考评待项目完成后由部财务司及科技教育司另行组织开展。

  二、考评内容

  本次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业务考评和财务考评两个方面。

  业务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立项目标完成程度、目标完成的可能性、立项目标的合理性、项目节点控制的有效性、项目组织管理水平、项目的经济效益、项目的社会效益、项目的可持续性影响等。

  财务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财务信息质量、财务管理状况等。

  同时,部财务司和科技教育司将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综合调研,了解项目组织和具体实施情况,听取项目承担单位、协作单位和科研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探讨改进项目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

  三、考评形式

  本次考评采用非现场考评与现场考评相结合的形式。

  各项目承担单位都要对所承担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按所附范本格式编制《农业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以下简称《自评报告》)及相关附表,与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一并装订成册,于5月20日前报送部财务司预算处(一式三份,并将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以下邮箱:cwsysc@agri.gov.cn;kj1027@agri.gov.cn)。

  部财务司与科技教育司将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于6月30日前对部分项目抽样实施现场考评。现场考评的具体项目、考评实施者及有关要求等,将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考评工作,强化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意识和责任感,确保本单位财务部门、科研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合理分工、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按时编报《自评报告》。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组织好对项目协作单位的考评工作,可由协作单位自评,也可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考评,但协作单位的考评结果应统一纳入项目承担单位的《自评报告》,集中反映。

  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绩效自评过程中,严格遵循有关工作规范,不能降低工作要求,不能放松质量控制。《自评报告》要做到情况清楚、数据准确,真实反映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本次考评的相关信息将作为部财务司和科技教育司对同类项目安排经费预算的参考依据,同时作为对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的参考依据。对于项目承担单位在《自评报告》中主动、真实、详细披露的问题,部财务司和科技教育司将不予通报。

  附件:农业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试用范本)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农业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试用范本)

  考评类型 项目实施过程考评□ 项目完成结果考评□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公章)

  主管部门

年  月  日

填 报 说 明

  一、本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所有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二、封面填写说明

  1.“考评类型”:在相应考评项目类型中划√。

  2.“项目名称”:须与预算(项目)批复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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