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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商请继续联合开展电脉冲捕捞作业专项整治行动的函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商请继续联合开展电脉冲捕捞作业专项整治行动的函
(农办渔函[2009]14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

  为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我部与你局2008年在东海区联合开展了电脉冲捕捞作业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级渔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力配合,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突出实效。一是制定并切实落实《东海区开展电脉冲捕捞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二是通过媒体播报、资料张贴、信函发放、短信群发等宣传手段,得到了广大渔民群众的理解和配合;三是渔政、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生产、制造、贮藏、销售电脉冲渔具的非法窝点进行严密监控,坚决做到查获一个取缔一个;四是对“浙普渔68087”等违法使用电脉冲从事拖虾作业的渔船,严格依法处罚,并列入黑名单予以通报,产生了很大的震慑作用。各地累计出动渔政执法人员、工商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检查生产企业40多家,检查拖虾渔船8584艘次。查处违规携带使用电脉冲渔船28艘次,没收电脉冲渔具19套,查处违规销售店家3家,自查自拆电脉冲渔船332艘,渔民主动上缴电脉冲渔具308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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